39、严重危害社会秩序(3 / 4)

这么多年书可白读了。”

沈雪侧过头,有些不好意思,她注意到林飞包扎的伤口,不禁问道:“叔叔,你的头怎么了?”

“没事。”林飞随口答道,“是不是你那个同学制作的视频?”

沈雪眼神黯淡下来:“是他,我看到视频后给他发过信息,他承认了。”

“行,你把手机给我。”

林飞翻阅着两人的聊天记录,这个人口气之恶劣,根本没有当回事。

他气道:“你不说有事会找我吗?出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黄凡羽说警察不管这事,让我爱去哪告就去哪告,我翻了法律书,上面确实说诽谤罪要自己去法院起诉。”

林飞明白了,为什么黄凡羽这么有恃无恐。

现在这种情况,要行政处罚他很简单,证据都是现成的,但侮辱他人最高只能拘留10天,未免太便宜他了。

可如果按刑事案件**的话,诽谤罪属于亲告罪,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就没有管辖权限了。

林飞生气道:“怎么不管,侮辱行为可以行政处罚,我们民警可以拘留他,再说了,那你就去法院起诉啊?”

“起诉又要找律师,又兴师动众,听说他家很有钱,我问了很多人,都说我根本赢不了官司,而且到时候知道的人更多。”

林飞耐心解释道:“涉及到个人隐私,法院不会公开审理,再说你是受害者,觉得丢人的应该是他,不是你,明白吗?”

“如果谁钱多法官就判谁赢,那法律就没有意义,我的职业也就没有意义了,我是警察,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安抚住沈雪的情绪,确实看出她没有轻生的念想了,才和蒋哥离开。

与张娟告别后,林飞回到所里,想跟蒋哥说些什么,但却如鲠在喉。

像这种案件,被害人怕再次受到伤害,往往都会选择息事宁人,可换来的只是对方的变本加厉。

就像沈雪,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拼接视频传的人尽皆知,要想维权,就不得不抛头露面,花费时间、精力向法院提起诉讼。

像张娟、沈雪这对母女,一个比一个老实,能不能去法院维权,他心里也没有谱,作为警察,却偏偏没有管辖权,这让林飞心里恼火。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官司打赢了又如何,造成的伤害已经不可挽回了,这道伤疤可能会永远印在沈雪心里。

林飞叹了口气,不甘心的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