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康特有过一面(一百万美金)之缘的赫修自己。
周围的房顶上,角落里,到处都是康特、科尔伯的人,甚至双方还贴心的在房顶上架设了重机枪,隐约还可以看到有人摆弄着火箭筒。
康特先是和赫斯仓促的看了眼,声色不变。
“各位,我相信既然来了这里,应该都是聪明人。
我也就明说了。
你们现在的筹码,就在我们敬爱的科尔伯少校手上。
今天,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我们明白我们手上的东西的价值。
放心,我们乌苏满的人,不会狮子大开口,我们很明白自己能拿多少。
但我们要知道,我们能拿多少,你们能给多少?”
“各位,明白我的意思吗?”
——
“他们开始了?”更远处,凌城拿着望远镜。
这望远镜,是凌城从血红鸽手上抢过来的。
“红血来的人是谁?”事主血红鸽,就站在凌城身边。
“是柯博。”
“?”血红鸽奇怪,“你怎么知道我们红血的军师?”
凌城笑了:“我还知道克里维斯也来了。”
“你到底是谁?”
血红鸽顿时感觉凌城更危险了。
凌城放下了望远镜,回头看着血红鸽。
衣服裹不住的身前的伟岸,看得人发昏。
“姐,我很好奇你跟你上司通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有名有姓,他们都不生气的吗?”
“?!”
“该走了。”凌城把望远镜还给了血红鸽,转身就走。
“干嘛去?”
(白眼)“你该干嘛干嘛去,别跟着我就行。”
这娘们是不是脑子全长在了胸上?
但有人却已经先了一步。
费斯,遇到赫修之前,只是美洲莱卡诺纳州的一个小偷惯犯。
因为再一次偷盗途中意外伤人,逃窜途中遇到了赫修。
而费斯偷盗,只是为了妹妹的医药费。
赫修提出全额出他妹妹的医药费,但费斯得把自己卖给他。
后者没有犹豫。
才有了现在的他,是赫修的绝对亲信。
赫斯也锻造了一个全新的他。
嗤!
悄无声息的,一道弩箭钻进了他的脑袋里,穿透。
正所谓,壮志未酬身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