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除了喜欢吃鱼之外,最喜欢的就是虾,但是她觉得吃虾太麻烦,主要还是太贵,她舍不得买,所以就很少吃。
最穷的时候,宋明珠能吃到一只虾,就已经很开心了。
“晚上想吃什么?哥哥陪你去买菜?”
宋明珠怔了一下,陪她去买菜。
这种小事,以前裴枭从来都不会去做的…
更何况买菜这种事,本来就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哪怕是前世,裴枭都没有提出过这个要求。
她拿着勺子喝着碗里的粥,偷偷地去看裴枭神色,她怀疑,裴枭是不是被夺舍了。
但是对于裴颜还昏迷在外面,看他这副模样,根本无动于衷,甚至是根本不关心外面女人的死活。
裴枭心里不是喜欢着裴颜吗?
他怎么能忍心,看着她一直在外面淋雨,她还昏倒在地还不知道是死是活。
“我吃什么都可以。”
想到前世裴颜对她的帮助,宋明珠咬了咬唇,过了很久,她才出声,“在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真的不管吗?”
裴枭吃完了,放下筷子,用帕子擦了擦刚给她剥虾的手指,深邃的眸光看向她,“不喊哥哥了?”
宋明珠咬着筷子又低下头,“哥哥…”
‘哥哥’两字的声音刚落下,裴枭才算满意,伸手去擦掉宋明珠嘴角的油渍,他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值得同情。”
“哥哥,只听你一次…”
“醒了,让她去书房找我。”
裴枭落下一句话,就已经起身,上了楼。
宋明珠撑着伞,艰难地跟着佣人一起帮忙,把她扶到了楼上的一间客房里。
张秋禾,“天呐,明珠小姐,她身上的伤。”
宋明珠看去,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张阿姨,你给她清洗一下身子,在给她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我去看看家里有没有治愈外伤的药,我给她清理下伤口。”
张秋禾,“明珠小姐,有的,就在楼下电视机柜下面。”
宋明珠去拿了药箱,随后想到先前裴枭拿了一瓶价值不菲的金疮药,那瓶药效果确实好,她外面落下的伤口,不过短短几天就已经恢复,现在身上都也已经不留疤痕。
张秋禾只能将她的身体用热水擦拭干净,根本不敢触碰到她的伤口,宋明珠坐在一旁的凳子上,将裴颜身上发炎感染的伤口消毒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