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起律条,我还有一椿,庆律疏义户婚中明言定,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这是什么罪名?这是盗贼重罪。”
陈伯常双眼一眯,对这位来自京都的讼师好生佩服,明明一个简单无比的家产官司,硬是被他生生割成了袭位与析产两个方面,然后在这个夹缝里像个猴子一样地跳来跳去,步步进逼,虽然自己拿着庆律经文牢牢地站住了立场,但实在想不到,对方竟然连许多年前的那些律法小条文都记的如此清楚。
刚才宋世仁说的那几条庆律,都是朝廷修订律法时忘了改过来的东西,只怕早已消失在书阁的某些老鼠都不屑翻拣的阴暗处,此时却被对方如此细心地找到,而且在公堂之上堂而皇之的用了出来——这讼棍果然厉害!
宋世仁面色宁静,双眼里却是血丝渐现,能将官司打到如今的程度,已经是他的能力极限,袭位析产,真要绕起来确实复杂,他的心中渐渐生出些许把握,就算那封遗嘱最后仍然无效,但至少自己可以尝试着打出个“诸子均分”的效果。
明家的七分之一,可不是小数目。
虽然他不能了解范闲的野望,但钦差大人既然如此看重他,他自然要把这官司打的漂漂亮亮,为讼师这个行业写上最漂亮光彩的一笔。
能够参与到明家家产这种层级的争斗之中,对于讼师来说,已经是最高的级别,更大一些的事情,比如……那宫里的继承,一个区区讼师哪里有说话的资格?而且如果不是朝廷分成两方,偶成角力之事,明家的家产官司也根本不可能上堂,更不可能立案,宋世仁也就不可能有参与的机会。
所以虽然他十分疲惫,精神上却有一种病态的亢奋,这种机会太少了,自己一定要把握住。
如果宋世仁知道自己在江南打的这场官司,会刺激到某些人敏感的神经,从而间接地促成某些人的合作,并且让范闲与那些人的矛盾提前出现对峙的状态……就算再给他几个青史留名的刺激,他也只会吓得赶紧隐姓埋名溜掉。
宋世仁没有在意那个问题:所谓家产,大家都是想争的,不管是明家的,还是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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