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小店里的夫妇,并不是她的老板,而是她的养父母,唐世元和李晓红。而原主在里面充当的角色,相当于是免费的劳动力。
事情要说,原主的亲生父母说起。
原主亲生父母有些重男轻女,在连续剩下包括原主三个女儿之后,还是想要一个儿子。
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将刚刚出生的原主送出去。一来二去,打听到一直都没有孩子的养父母,也就是唐世元夫妇。
当时唐世元夫妇结婚四五年了,一直都没能怀上孩子,医院去检查了,两人都没有病。李晓红又是个泼辣的,唐世元不敢离婚。
于是,他们决定抱养原主。
一开始他们确实打算将她当亲生女儿养,还挺喜欢的。
原主在养父母的家里,过了三年的好日子。
在她三岁那年,李晓红怀孕了,当时可将这两夫妇给高兴坏了。
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对没有血缘关系,背后还有一家子亲生父母的原主,自然没有那么喜欢。
他们经营着一家口碑不错的小面馆,在他们看来,这都是他们孩子将来的财产。
仅有三岁的原主,对他们来说,就成了负担,抢他们孩子财产的人。就算是养条狗,那也得吃喝不是?吃一口,也是他们孩子的钱。
原主还是个人,得花钱,得上学,将来花的的地方多了。
想到这里,可将两夫妇给心疼坏了,看原主是越来越不顺眼。
在原主三岁的时候,李晓红就教她洗自己的衣服,从小给她灌输将来要照顾弟弟妹妹的思想。
还将她从一个宽敞的房间,赶到了家里最小的房间。
养父母家,=主卧最大,两个次卧差不多大,还有一个本身应该做书房的房间。原主就是被赶到了这个地方住,小小年纪大她,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弟弟唐涛出世之后,原主的日子更不好过了,小小年纪,就兼顾照顾弟弟的任务。
原主五岁的时候,李晓红又生了一个女儿,唐露露,霸占了两夫妇一直留着的另外一个次卧。
这个时候,原主又兼顾照顾妹妹,还得打扫家里的卫生。
等大一些,家里的活儿,几乎是她包揽。
李晓红夫妇在原主很小的时候,就给她灌输照顾弟弟妹妹的思想。她是姐姐,天生就要为弟弟**。
要做各种活儿,弟弟妹妹要闹,原主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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