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徇,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象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栓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把猪脸大蝙蝠腹中一陀陀青灰色的肠子,以及多余的内脏都扔掉,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了,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卷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他**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