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赐婚(5 / 5)

欢喜记事 木嬴 1724 字 3个月前

婚,立谁为后就成了大问题了。

皇上没有收回赐婚崇国公府大姑**圣旨,圣旨上立她为三皇子妃。

皇上留下口谕赐婚颜宁为太子妃。

两道圣旨都有效,按理三皇子立为太子,三皇子妃就该顺理成章成为太子妃。

崇国公倒是有心不让女儿趟这趟浑水,可这是先皇赐婚,由不得他想不嫁女儿就不嫁,何况崇国公夫人为女儿抱打不平,一定要争到底。

历朝历代也不是皇子妃就一定会被立为太子妃,太子妃就一定会成为皇后的。

也有太子妃最后只被立为贵妃,侧妃反而被立为皇后的先例。

大臣们商议了半天,觉得这样争吵,没人会退让,没人退让,就得吵个没玩没了。

新皇才刚登基,就为了个后位争成这样,不是个好兆头。

不妨同日大婚,将她们二人一同娶进宫,将来谁先诞下龙子,谁就被立为皇后。

母凭子贵。

合情合理。

这样安排,大臣们都赞同。

唯一不同意的就是皇后和崇国公夫人了,明明先皇先给她女儿赐婚,按理该她女儿先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