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会,一群圆润的,肥肥的,显得十分可爱的蝙蝠飞了进来,然后在黑暗中化成少女的模样。
她看着树冠上倒吊着的近千只蝙蝠,怒骂道:“你们这群白痴,明知道我们的敌人就在城里,居然还用魅惑术让人把那个女孩子骗出来。骗出来就罢了,居然二十几个人一起吸她的血,直接把人吸死,你们有病吗?这岂不是打草惊蛇?”
一群蝙蝠飞下来,变成男青年的模样,是埃德蒙。
他不快地说道:“现在我们能嗅出来的味道,就属她最浓,本来就是我们的食物,居然敢逃了回去,杀了她又如何,打草惊蛇又如何。我们就是要让这座城市的所有人,未来的日子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接下来我们会每天吸血一个少女,让这座城市所有人都在恐惧中崩溃。”
“那个会改良大火球术的法师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想找死吗?”
“不知道他的底细或许我们还怕他三分。”埃德蒙笑笑:“但知道他使用强力魔法需要蓄力,那事情就好办得多了。十秒钟的时间,足够他死好几次了。”
“那是黄金之子,死不了的。”
“温格不是说了,黄金之子死亡后,实力会下降,死的次数越多就下降得越厉害,直到和普通人差不多。”埃德蒙的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我们只要杀死他一次,就可以围住生命神殿,一次次地杀他,等他变成普通人之后,就把他带回族里,用铁链绑起来,让他成为我们血族永远的食物。一个不死不灭的人,想来他血液的味道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