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八百七十九章可笑的事(2 / 3)

。这一块的收入,严格来讲不应该是国企的收入,而是资源所有者的收入,也就是国家的收入,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能够或者说应该做到的。”

“举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国际油价在上涨,其实资源所有者的收入也在上涨,为什么呢?石油价格上涨的好处,应该是石油资源所有者和石油开采公司共同分享,他们是按照一个比例来分享收益的。举个例子,在中东的伊拉克等地,那些地方的地质条件和地理条件都比较好,于是采一桶油的收益,有一半是归资源所有者的,有一半是归石油公司的。资源所有者的收益是按照比例获得的,所以石油价格往上涨,资源所有者的收入也一直往上涨。但在我们国家却不是这样的,石油公司每采一吨油只给**也就是资源所有者30元,远远达不到合理的分配标准。”

“这个分配不仅不符合比例,而且还非常低。前几年**出台了一份文件,规定合资开采油田的企业应该给石油资源所有者,也就是**12.5%的分配比例,这在经济学上叫租金,在行业内叫做矿区使用费。按这个比例算的话,那么开采一吨石油,石油公司应该给**500多元,而不是现在的30元。所以石油集团在国内每开采一吨石油,就占了全国人民470多块钱的便宜,从这一方面来讲,石油集团每年几千亿的利润,实际上就是少交给国家的租金,真正的利润甚至是负数。”

“**要对石油企业征收矿区使用费,这是作为一个正常的企业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一旦让他们上缴这部分费用,各种问题就接踵而来,石油集团在叫苦,说是这样一来就会发生亏损,完不成国家下达的利润指标,还有些人不了解情况,也跟着人云亦云反对**的这项政策。如果石油行业由民营企业来经营,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想在座的老同志都很清楚。”

穆国兴侃侃而谈,逐步深入:“不仅仅这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国有企业的销售端是垄断的,这样的企业就比较多了,电力、电信、铁路都是如此,不允许民营企业随便进入。靠垄断形成的利润是不可持续的,短期内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从长远来看,没有竞争的企业就没有活力,这就又限制了产业创新,失去了创新能力的企业和国家,是没有发展前途的。”

“再比如国有企业交利润这件事情,上一届**的财政部和国资委就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国企,尤其是央企,缴纳至多10%的利润。这是一个很软弱的一个要求——怎么最高只缴10%呢?但是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