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