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魏无羡与聂怀桑同窗,深知其人。聂怀桑为人心肠不坏,并非不聪明,但他无心向学,聪明都用在了别处,画扇捉鸟逃学摸鱼,于修炼一道确实天资奇差,硬生生比其他家族的同辈子弟晚□□年才勉强结丹。聂明玦生前时常恨铁不成钢,对他管教甚严,然而他依旧扶不上墙。如今没了大哥遮风挡雨督促提点,人人提起聂怀桑来,虽不明言,脸上却都写满了四字评语:脓包废物。
他打听完了行路岭,还是照顾郎中生意,买了两盒胭脂,揣在怀里走回蓝忘机身边,后者依旧没有找他要回钱袋的意思,一句不谈,一齐朝那郎中所指方向走去。
行路岭上好大一片杉树林,林道开阔,绿荫飒飒。两人穿行好一阵,没遇上任何异样。好在他们听了那江湖郎中的话,原本也没抱什么期望。若一个地方的骇人传闻确有其事,那么总能说出点所以然来。大梵山食魂天女作祟,受害者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一打听便清清楚楚,连阿胭未婚夫的小名都瞒不住。而如果对受害人的人名细节都支支吾吾,那么多半是捕风捉影,耸人听闻。走这一趟,不过以防万一。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千辛万苦才让他们遇上了一点波折。对面摇摇晃晃走来七八个人影,翻着白眼,衣衫褴褛,似乎风吹就倒,奇慢无比,原来是一列低阶得不能再低阶的走尸。
这种走尸不但在同类里只有被欺压的份,遇上个稍微壮点的活人,一个能踹翻它们一排;遇上个跑得快点的稚子,瞬间能被甩出一条街。即便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给它们抓住了吸两口阳气,也吸不死人。除了模样难看气味难闻,根本构不成威胁,因此夜猎时遇到它们,多半没人斩尽杀绝,而是直接无视。这和打猎只打老虎豹子,不打老鼠,一个道理。
魏无羡见它们走过来就知道要糟,低调地退到蓝忘机身后。果然,这列走尸歪歪扭扭走到距离他们五六丈处,一瞧见魏无羡,吓得立刻转身原路退走,腿脚比它们围过来时竟利索了两三倍不止。魏无羡揉了揉太阳穴,转身道:“哇!含光君,你好厉害!它们一看到你,吓得转身就跑。呵呵!”
蓝忘机无言以对。
魏无羡哈哈哈地推他:“走啦走啦,下岭子吧。我看这里没什么别的怪物了,这地方的人也真是能传,几具窝囊的走尸就能传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什么‘吃人堡’肯定也是编排出来的,白走一趟喽!”
蓝忘机被他推了好几下,这才迈开步子。魏无羡还没跟上,忽然,杉树林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犬吠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