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事业的基石(4 / 7)

“咱们6个是出资方,占股最多,这个没得说。”

“一共持股77%,其中徐倩出资最少,拿了6000块,按比例持股2%”

“......”

“......”

这话又重伤的某些人,比如刘缘、张丽和冯强。

6000块...2%!特么我也拿得出来6000块啊!

只闻齐磊继续对另外四人说道:“咱们5个出的钱一样,联合持有75%,算是每人15%。”

齐磊没有把股份拆分,用了一个联合持有的说辞。

他可以说,咱们亲兄弟明算账。但是,唐奕、吴宁他们毕竟年龄小,有些事的想法是很单纯的,不可以对成年人的逻辑衡量。

就拿这个股份来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创意也好,还是齐磊要在未来拿到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也罢,都应该是齐磊多拿。

尽管大伙儿出的钱一样。

说简单点,这里涉及到一个出资占股和管理股合并的问题。

打个比方,人们都说合伙的买卖难做,其实不是合伙的买卖难做,而是股权就没分明白。

两个一起做生意,出的一样多的钱,挣了钱也是一人一半儿。

这是普通人的天然认知,可是一旦这么分了,那生意成不了。

正确的分配方式应该是,出资股占一定比例,而管理权也占一定的股权比例。

各出50%的资金,那在出资股中就是五五分。而管理股,则要看两个合伙人在公司中的位置。

有的人说,我只管出钱,公司归你管,挣钱对半分。好像挺仗义,其实这就是扯淡!

人家付出劳动和精力,应该全拿管理股,凭什么和你一半一半儿?

然后,哪天你觉得人家干的不好,又出来指手画脚,买卖就离死不远了。

合理的方式应该是,比如出资股占60%,管理股占40%。不出力就拿出资股的一半30%,剩下的70%是出力又出资的。

假如两个合伙人都参与管理,那就要看职务和谁出力多来能分配管理股,最起码也得是51%对49%。这样的话,出现决策性难题的时候,才能明确到底听谁的。

这样的买卖可能伤感情,但还不至于伤财,起码比稀里糊涂伤财又伤交情要强。

然而,即便是后世,信息发达,股权意识明确的年代,很多人还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更不要说99年的一帮小屁孩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