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莱姆继承了牠至阴至邪的特性。
古妖遗蜕是不完整的,它们的本质可以解释为古妖陨落后遗留的精华,类似于佛门高僧的舍利子。
“我当初夺舍忘尘,再到后来夺舍你,都是为了补完自己。我有意志,但我没有一个正常的身体,所以夺舍是我的追求。但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追求,都无法满足?”
史莱姆声音透着心酸和悲凉。
只需要找到一个血裔,谁都行,只要血裔就好,然后夺舍他,占据他的肉身。
难吗?不难,相反,这是很简单很简单的事。
但对史莱姆来说,这么简单的要求,却难如登天。八十多年前,妖道忘尘进入万神宫,那是它的第一任宿主,两人纠葛了好多年,非但没能夺舍妖道,最后反而被封印八十载。
再后来,天无绝人之路,它解封了,妖生似乎看到了曙光?
不存在的,他又遇到了李家传人。
八十年前给人当小老弟,八十年后又给人当小老弟。
真真命途多舛。
“行了行了,现在不是感慨人生的时候,”李羡鱼扇了它一巴掌:“别一副委屈的语气,好像我有虐待你似的。”
“论道大会的时候,你祖奶奶差点炼化我。”史莱姆反驳。
至今还记得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怪谁?”李羡鱼冷笑。
“.....算了,过去的事就没必要再提。”史莱姆咳嗽一声,继续道:“而牠补完自己的方式是重获意志,你看过牠吞噬那个女人,与我不同,我只会夺舍不会吞噬,因为我缺的是身体。牠吞噬血肉是通过吞噬血裔体内的古妖基因,积少成多,最后进化出意志。”
“牠刚刚一定吞噬了不少生命,你看,现在已经初步具备意志,像野兽一样,拥有本能,本能就是意志的体现。”
李羡鱼问:“我应该怎么做。”
“交给我,我负责摧毁牠的意志,在意志方面牠就像初生的婴儿,不是我的对手。”史莱姆侃侃而谈:“摧毁意志后,牠就是一团干净的,宛如白纸般的“宝药”,你只要吞噬牠就行。”
李羡鱼目光微闪:“好!”
史莱姆把嫩红肉质包裹,漆黑的表面凸起血管,红光一亮一暗,宛如呼吸。
内部的嫩红肉质似乎察觉到了危机,牠在里面疯狂抵抗,可以看见,史莱姆包裹成的肉球里,左凸一块,右凸一块,这是牠在试图冲破束缚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