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场“升旗洗礼”的阿强,迫切的想要完成工作,返回港岛。
多年来,阿强接触到的所有跟内地有关的信息,都是偏执的,妖魔化的,
这会儿他看周围的人,总觉得都是传说中那种疯狂的红色信徒。
所以在整个升国旗的过程中,阿强都是装作哑巴,生怕让别人发现他是“xx主义的走狗”,然后就红着眼睛潮水一般覆盖过来,他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可抵挡不住。
但是怕什么来什么,等大家看完升国旗,邹志国要带着阿强去吃早餐的时候,周围的人却全都看向了阿强,那集体注目的眼神,可把阿强给吓坏了。
阿强当年也是在铜锣湾挥舞过西瓜刀的好汉,这会儿却拉住了邹志国的胳膊,跟幼儿园小朋友依偎老师一般可怜。
他真的不明白,都是黑头发黄皮肤,自己一句话都没说,两眼也没有乱看,怎么就被人给“发现”了呢?
正当阿强惶惶不安的时候,旁边一位头发都白了的老年人问邹志国:“这是一位外宾吗?扶桑人?还是高丽人?”
闷性子的邹志国道:“他不是外宾,他是港岛来的同胞,大家不要这样看他,会把他吓坏的。”
“”
“哈哈哈哈哈~”
广场上先是为之一静,然后哄然大笑。
“是港岛来的同胞啊!那他害怕什么?”
“就是啊!都是一家人,不要害怕。”
“”
刚开始说话的那个老大爷拍了拍阿强的肩膀,道:“看你们拿着行李,是刚下火车还没吃饭吧?我知道有一家很好的早餐铺子,走走走,我带你们去。”
“不用,我们自己就可以。”
“什么不用?都到自己家了怎么能不请一顿饭呢?走走走。”
老大爷伸手就提了阿强的行李,头前开路。
阿强就这样云里雾里的,被人拉着离开了升旗广场。
他这时候才小心的问邹志国:“他们怎么认出我不一样的?”
邹志国闷闷的道:“因为你的穿戴跟别人不一样。”
“”
阿强一愣,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时尚运动装,脚上的新款耐克,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自从裴文聪发达之后,阿强的生活品质就直线上升,他一个光棍儿,三千港币一個月花不完,根本花不完,浑身上下自然全是时尚名牌。
天黑的时候没事,这会儿天已经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