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老板本来是个国营企业部门经理,受经济改革大潮诱惑,辞职后开了这间酒吧,才发现事实与他想像的大相径庭,不单说税务、卫生、文化等部门的盘查,就是每日里醉汉闹事、小混混无理取闹、客人欠账跑单,足够他头痛无比了。
后来听从朋友意见,想找个有点“背景”的人来镇镇场子,正巧那天廖学兵来收保护费,两人一拍即合,谈妥了要求立即点数。老廖自己也惊奇得很,往常收保护费,业主们总是百般抗拒,甚至直接报警,哪有如此爽快的?这段老板既无经验,人也天真,听他吹得天花乱坠,似乎天塌下来只有他一人扛得住,便真的相信了。廖学兵开始一两个月来得勤快,带着四五个兄弟,颇制止了不少顾客故意赖帐的行为,只是他们免费喝的酒水,比赖帐的单子还要多。到第三个月,廖学兵找了新工作,爱来不来,正巧是九月份的炎热天气,客人们脾气一个比一个火爆,还遇上了小混混找碴,段老板寻他不着,忙得焦头烂额。
“放心吧段老板,我怀疑他们是你的商业竞争对手派来故意寻衅滋事的。”
正说着,只见那桌上的年轻人摔开一个啤酒瓶,指着一名男人骂道:“走路不长眼睛,踩着老子的脚了!你要不拿出五百块来,别想活着走出这个大门!”
那男人有些慌张,却不愿在众目睽睽下失了面子,大声说了什么,廖学兵与他们相隔甚远,听不清楚。三个年轻人纷纷站起来,为首的扬手就给了那男人一记十分响亮的耳光,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觉得难受,好像这耳光是扇在自己脸庞一般。
几个年轻人最大的二十余岁,最小的不过十五六岁,稚气未脱,嘴角刚刚冒出青青的胡须,然而头染金发,耳朵穿孔,手臂刺青,一看就是街头最常见的地痞流氓。
这种年轻人嚣张跋扈,格外在乎别人眼光,急于表现自己,做事从不考虑后果,因为身为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却不用承担太重的处罚,因此受到某些“有心人”的喜爱。
廖学兵说:“段老板,我看你的酒吧定位不太合适,装修既不新潮也不复古,太过平庸,没有任何卖点,就连播放的音乐,也与气氛格格不入。不妨仿照十九世纪的欧洲风格重新装饰一番,照几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弄几具大提琴拉几首小夜曲,你看怎么样?”
“哎哟!你还有心研究这个,快去制止那几个人的行为!”段老板恨不得把冰桶里的冰块全淋到他头上。再这样下去,客人都快被吓跑了,哪还有生意上门,哪还有保护费给你老廖开销?
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