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以说,那时的他是无畏的,也是无敌的。
因为他不怕死,再加上身手够好,很快便赢得了一部分兄弟的尊重。而后,基克南带着这些人,转战世界各地。哪里有危险,哪里便会有他们的身影。为了财富,基克南似乎根本就忘却了什么是害怕,什么是死亡。不过,他的那些兄弟们却损伤殆尽。
最后,基克南只能带着早典丝和另外几个同伴来到亚洲的热带雨林,这里丰富的珍惜动物的皮毛和象牙,成了他牟取新的暴力的目标,虽然此时的他已经够有钱了,可是基克南却并没有想到
收手。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上了现在这样刺激的生活。
直到昔日那帮老兄弟一个个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当死神毫无阻拦的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基克南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恐惧。现在,他忽然是那么的渴望活着。
以前,他现自己之所以不怕死,或许是因为死神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亲切的亲吻着他的喉咙。
基克南握着枪,尽量的保持着一个战士才会有的勇气,此时他手下还能喘气的,除了重伤的在不停的出无谓的??以外,其余的人权都恨不得连头都埋进沙土里,连声都不敢出,更别提什么还击了。
不是他们懦弱,不论是谁连续看见自己的五六个同伴,刚大着胆子朝外胡乱放两枪便被一阵儿无差别的枪林弹雨给覆盖,怕是都会做跟他们一样的选择。那已经不能叫做还击了,只能算是找死。必死的事情是没有人会做的,尤其是这种没有一点儿还手能力,郁闷的能让人吐血的死法。
这时候的他们,宁愿一动不动的等着让人上去戳死他,或者是被俘虏……
可是基克南却不想等,生存的机会有的时候不仅需要你去把握,更需要你去创造。基克南可不想在这儿干等着被人俘虏,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主动投降,毕竟还有个为了自己手下这帮兄弟的由头。
强忍着伤痛,基克南咬牙将自己的迷彩服给扯开,将最里面的白色**给扯了一块下来,然后放到他枪尖的匕上。为了方便在丛林中开路,行走,也为了在偷猎动物的时候,能够获取更加完美的皮毛或者珍惜材料,他们这些人要么就是自己带一把砍山刀,要么就是干脆在武器上面装上一把。
基克南选择的是后者,所以此时他倒也省了不少力气。举起枪,将上面的白布慢慢的挪向树外。同时,基克南大声的重复着刚才的喊话:“别打了,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说着,基克南还轻轻的将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