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函三(1 / 5)

“陈章?”燕绥之疑惑了一下, “乔治·曼森那位大少爷的潜水教练是不是就叫这个名字?同一个人还是同名同姓?其他的资料呢?”

顾晏:“目前就这些。”

“你确定要用‘些’来形容我手里的东西?”燕绥之晃了晃那孤零零的薄薄的一张仿真纸页。

一般而言,联盟的法律援助中心发一份完整的委托函,会包含三部分——

一是案子的简要概述,能说明是哪件案子, 什么性质,被害人情况和当事人身份。

二是起诉相关的文件,这就能让被委托的律师知道之前的诉讼进展,也能明白自己拥有多少准备时间。

第三部分就是一份盖了章签了名的通知, 通知一般只有寥寥几句,还都是格式化的官方废话。

除此以外, 委托函送到的时候, 那些厚厚的案件资料也会跟着一起送达,由律所的事务助理集合整理,一起发给被委托的律师。

这是最常见的。

而燕绥之现在拿到的, 就只有孤零零的“通知”部分。

除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名字,其他屁都看不出来。

“文件传漏了吧?”燕绥之道。

顾晏:“已经让事务助理去问了。”

燕绥之指了指自己的假名, “顺便问一句有没有写错人?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

其实, 法律援助中心除了正在执业的出庭律师外,还有一份后备名单, 是所有有律师资格但正处在实习期的律师。委托函塞到实习律师手上的不是没有。

要么是有特殊情况, 要么是委托已经连续被多名律师直接拒绝。

总之,比较少见。

但陈章的名字实在太容易让人联想到乔治·曼森, 以及他身上发生的意外了。

“难道是乔治·曼森的案子已经明确了?”燕绥之猜测完, 又摇了摇头, “不至于,有点太快了。”

顾晏看了眼办公室墙上全星系的智能时钟,亚巴岛所在的天琴星作为一颗出了名的度假星,非常小,跟德卡马这边也有时间差、自从上一回联系完凯恩警长,德卡马这边过了五天,天琴星那边已经一周出头了。

以天琴星那边的警署效率,一件案子从发生到调查取证再到确认嫌疑人,通常需要十五天左右。而从确认嫌疑人到控方提起诉讼,再到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委托律师,又得十天。

所以不论是五天还是一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