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忍,有趣的事情,要到最后再揭开才会酿出最愉悦的美酒。
改变主意后,它开始俯瞰如今的联合城市,应该叫它地狱之城才对,它想从这里找点乐趣,来替代刚刚失去的乐趣。
很快它就选定了目标。
一处低矮的楼房内,一家人正蜷缩在地下室里,瑟瑟发抖地听着外面传来的惨叫。
这家人是一对父母和三个孩子。
大儿子忍不住害怕道:“爸爸,外面的人也是人,为什么他们要杀我们?他们是为了生存么?”
“他们不是人,他们猎杀我们,不是为了生存。就像有些人以狩猎取乐,以猎杀无知的虎狼来表现自己的强大一样。”父亲摸着大儿子的脑袋。
他希望自己的回答,能让对方从恐惧中坚持下来,而不会崩溃得逃出地下室。
他刚刚从一个小孔里看到邻居开车逃了出去,当然下场就是被一个家伙从空中打成了一团火焰。
“等事情平静后,我们还是回到乡下去吧,在这里虽然吃喝不愁,但是却没有安心睡觉的可能。”母亲抱着小女儿道。
“在这里只需要承受一个月一次的危险,在乡下,却要天天都要承受危险。”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的二儿子摇头道。
他虽然也在发抖,却是众人中最安静的一个了。
艾汉德布觉得很有趣,在绝境中的一家普通人。
他们要如何从绝境中幸存下来?
只靠冥冥中的运气,还有狩猎者的心情么?
当人类第一次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取乐,而肆无忌惮地狩猎无知野兽时,他们有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成为无知的野兽?
他们肯定想过,但他们不在乎,因为报应不是马上来的,或者说不会降临在他们身上。他们只要及时取乐,愉悦自身就好。
艾汉德布很快就看到了,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这家人将被杀死。
因为有一只虎皮鹦鹉飞了过来,它嘴角正滴着鲜血,眼神中露出愉悦的人性化笑容。
它认识这只鹦鹉,还是那个人曾经的合作对象。
如果那个人知道的话,肯定想不到这个合作伙伴,竟然堕.落的这么快,人学好要一辈子,学坏只需要一秒。
或者说,这才是虎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