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谦接着说:“那些豪强把土地弄到自己手里去了,自己经营不起,再把土地租给农民,这就大幅度提高了农民种地成本。本来土地已经是他们的了,他们逃税,还把地税强加在穷苦农民头上,劳役也都加在农民头上。弄得农民种地不挣钱,反倒赔钱。经常有农民被他们逼得走死逃亡。你想,十常侍这些人如此折腾,我的徐州能好的了吗?我的百姓能不起义造反吗?因此,我想请王爷去整治一下他们。让我跟十常侍那些人斗,我是鸡蛋碰石头一个样,我对付不了他们。借王爷之手去狠狠收拾他们。”
汉朝原本土地制度啥样的呢?为什么十常侍的制度非常招人恨呢?十常侍的制度又是怎样的呢?这里略说一说。在古时候实际土地所有制是公有制。对国家来说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对地方村、庄、屯、寨子,这些基本生产单位来说土地又是集体所有制。
那时候生活环境恶劣,人口少就生存困难,或者不能生存。人多聚集起来才能生存。才能抵御自然灾害、野兽侵袭、强盗打劫,防止其他族群攻击,以人多为生存优势。所以族群越来越大,最后发展为一个村,一个庄,一个屯,一个寨子里的人都是一个姓,实际是一家人,拥有一个祖先。
这在当时是全国普遍现象。假如村里有些其他姓氏,也都不是别人,是他们的血亲。姑**女婿,媳妇的娘家,都是这些人。结果跟一个姓也没有太大区别。
对于山水林田路这些基本资源来说是祖先代代传承留下来的,属于大家共同财产,有一个年长有威望村社负责管理。就这样一直保持这种集体所有制度不断传承。
土地资源少的,家家户户集体劳动生产,垦荒拓植。然后按照人口分配粮食,分配果实。这就保证了人人有饭吃不挨饿了。
也有的村社把土地分给个人家耕种,不要地租,按人口平均分配,谁想多占不行。也能保证社会公平,人人有饭吃,有事做。
村社相当于生产单位,负责指导生产,为国家收取税收,组织村民服劳、役。劳是劳动干活,为国家集体出义务工,挖河修路造林等等。役是当兵,上战场,保卫国家,维护社会治安,帮助人民救灾等等。这样的社会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每个朝代都能维持几百年之久。
十常侍打乱了这样的村社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度。他们安排官僚,没收土地,横征暴敛,作威作福,贪污**。他们利用权力私自占有了集体资源。又把集体的土地高价租给农民耕种。他们个人发财了,从中盘剥了大量财富,日进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