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十分惊讶的看着它,一个几天前还好好的人,现在就只剩下一架白骨了!
也许他还是让人活活给剐去了肉和心脏的。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残忍,还有这两个人又是什么人?
白面皮都变成了这样,那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大概也凶多吉少了。
洛云走到白骨面前蹲下,白骨还要伸手来抓洛云。
却被洛云眼疾手快的一根追魂钉在自己脚前一插,白骨手抓过来,碰到追魂钉弄得火花四溅,只好瞬间把手缩了回去。
“你都这样了,就别逞能了。还是安心上路吧。”
洛云扯出勾魂丝,往骷髅头的嘴里一绕,毫不费力就把一丝残魂给拉扯了出来。
“莫念前世情,莫记今世仇,往来是路,自有指引。”
残魂虚浮着,只剩一道光晕,三魂不全,这是要招魂的。
但阴差有办法,就交给他吧。
洛云拿出一只引香点燃,霎时黑雾漫天笼罩过来,一个身穿黑袍,头戴高帽的阴差来到面前。
这谱够大的,但洛云一看却不是以往来的那个。
唉,一千两的银票招来的阴差果然都不是一个级别的。
“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鬼话,洛云知道日常和他联系的阴差今天往西南方缉魂还没有回来,所以由他代劳。
洛云听了,朝他摆摆手:“行,你把他带走吧,该怎么就怎么。”
阴差点头,随即带着魂魄隐去身形,黑雾也瞬间散去。
洛云还能不知道吗?什么地方都不缺乏有好事就上,没事就摸鱼的人,地府也不例外。
看来那个阴差大哥不行啊,看我逮个机会给你出了这口恶气。
洛云拿下骷髅上的挂饰,一把火将它给点了。
烧化之后掘了个小坑就埋了,就像世间从来就没有来过这样一个人。
洛云拿到那个挂饰的时候,一股记忆涌进来。
这人本名叫刘蛰,惊蛰时节生的人,十八岁在省城的保安厅谋了个差事,一干就是十年。
另一个是带他的师傅,今年已经四十岁了,叫刘国勇,两人是本家,但不同宗。
他们的大队长姓万,叫万宗元祖上曾出过宫里伺候皇上的太监。
这太监敛财是手段极高的,万家可谓是富可敌国。
后来事发,抄了家,抄出的黄金白银能晃瞎人的眼睛。
抄是抄了,但也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