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开店之前(2 / 3)

在场的大部分人是食客,也是他未来的潜在顾客。

告别众人林枫和张强还有欢欢一起坐上了面包车,小小的面包车里满载希望。wap.bΙQμGètν.còM

“师父,您已经选好地方了吗?在资金方面如果有压力的话,我可以跟我爸说,让他再给我掏几万块钱,算我给您的拜师费用。”

张强挺关心林枫的,不过林枫自己就有钱。“我不缺钱,并且已经提前跟人商量好了,你的心意我心领了。跟着我走就是了,到时候店开起来,我一步一步教你们炒菜。”

如果二人都刻苦练习的话。

林枫有信心在五年之内将张强教出来。

欢欢年纪不大,还处在身体的成长期,不过在这个年龄段一旦确定方向之后,成长的也很快,可能几年就能出师。

张强和欢欢都像小鸡叨米一样点着头。

不过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二人偷懒的话,那么林枫,再怎么神通广大也教不会他们最终还是要靠他们自己。

林枫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帝国版图。

开店,之后再来分店,分店之后再来连锁,上市。

一步一步做大做强。等林枫说完,十几分钟的路程也已经走完了,

林枫停车,回头一看。

张强和欢欢两个人都带着星星眼看待自己。

不是谁都有那样出色的眼光,林枫今天所说的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仙人指路。

出租店铺的老板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因为林枫之前已经和对方商量过的原因,所以说没有继续浪费时间。

交钱拿钥匙。签合同。

林枫签订的是一个长租期合同。

有着之前开酒店的经验,林枫特意在合同上加了几个条款。

不能随意涨价。在长期租赁期间可以随市场价变动。

在开店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自己开的店绝对会红火。

万一老板眼红,那么肯定会往上抬房租的价钱。

走之前那位老板还留下话,如果林枫想要完全购买下这处店铺的话需要大概二十万。

林枫对此不置可否。

这地方地理位置其实一般般。

在创业初期在这里开店已经足够,若是想要继续发展,那肯定还是要去县城。ωωw.Bǐqυgétν.℃ǒM

到县城之后那就不是租赁了,而是直接买下一处好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