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
这种两院模式不同于后来蒙元朝廷所设立的民族等阶制度,而是一种相对平等却又有针对性的治理模式。
公平的说,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治理模式。
不过——
李存却对这种治理模式不是太满意。
李存理想下的治理模式是像明朝那样,真正做到统一,而不只是一种妥协下的统一。
可话又说回来,明朝的民族政策其实也是有不少妥协的。
像,在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明朝先是实行元代以来的土司制度,对归顺的各少数民族首领授予世袭官职,自行管理所辖地方。后来,才慢慢实行改土归流,把土司辖区纳入中央**的直接统治范围。
像,在北方、东北和西北地区,明朝主要设置军事机构镇守,例如设置都司和卫所,以巩固国家的安定和统一。再鼓励其他种族与汉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上的往来,慢慢同化外族。
像,对东北女真等强大的民族,明朝主要采取了招抚,羁縻与分而治之的政策。
又像,对于云贵、两广、四川、湖广地区聚居着的其他民族,明朝保留了元朝的
土司制度,任命当地民族的上层人物作土官进行统治,土司衙门包括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机关,长官都是世袭的。
甚至于都到了后世,为了稳定,该妥协的,也得妥协。
这其实就是**的本质。
所以,在目前这种稳定大于一切的情况下,以两院制这种制度过渡一下,李存也还是能接受的。
但实行两院制是实行两院制。
李存主导下的两院制肯定跟契丹人主导的两院制不同。
首先不同的就是,李存加强了由汉人控制的南院的权柄,使其凌驾于北院之上,将原来的北院实际上大于南院的状态给它颠倒过来。
其次就是,在北院的治理之上,契丹一族一家独大的情况肯定是不可能存在了。
甚至就连人数和势力仅次于契丹一族的奚族都不可能有机会掌管北院了。
当然,为了稳住目前的局势,李存暂时还是让因献皇宫而有功的契丹人萧乙信暂时当了北院枢密使。
但这肯定只是一个过渡。
李存对萧乙信这个人的出身和能力都不满意,所以肯定不会让萧乙信长期担任北院枢密使的。
事实上,李存一直想找一个既是番族,又精通汉族和其他各族文化,精明能干,可以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