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半袋子的红薯来了县里,到处晃荡,到了半下午还没有卖出去。M.
正当她做好回去挨打的准备,便遇到了这个老太太,老太太面黄肌瘦,脚步虚浮,两人撞到了一起。
两人的生活都艰难绝望,原主痛哭出声,说自家亲娘让她拿红薯换肉的事。
老太太心生不忍,从怀里掏出准备去买细粮的一块钱递过来,买走了原主的红薯。
而原主,也拿着一块钱去黑市换了一块肉,拎回去以后总算换了余芹一个笑脸,还开心好久。
罢了,原主也就是重生的她自己,只是还没有恢复记忆,脑袋里面糊了屎,啥也不说了。
但老太太是个好人,为了这雪中送炭的情意,她也不能袖手旁观。
宋袅眼神在四周转了转,在路边的草丛里捡起一根树枝,在所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挑翻了领头的那个男人。
等彻底的看清男人的脸,宋袅微微感慨,这是胡三啊,县里有名的混混头子,坏事可没少干。
最具有标志性的,就是他嘴角边的那一颗黑色肉痣,还有鬓角边一指长的刀疤。
在书里,他找过女主的麻烦,所以作者君描述过他的长相,还有他的恶劣事迹。
这人不是安阳县本地的,是自然灾害困难的那几年,逃荒过来的,凭着打架不要命的架势,迅速占领安阳县这一片混混市场。
宋袅想了想,低声朝着地上的胡三说道,“刘春生,给我个面子,别再找老太太的麻烦,大家相安无事。”
这个名字一出口,地上的胡三瞳孔狠狠一缩,看着宋袅的由怒转惊。
他左右看了看,除了他的两个小弟再没有别人,压低声音问道,“你是谁?”
宋袅摇摇头,“你别管我是谁,今天放过老太太,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
胡三垂下眼睑,眼底闪过一丝杀意,但这是在大街上,他没法动手,不然他只能舍弃这苦心经营过年的地方,再次逃亡。
再抬头,他脸上戾气全消,露出一个笑容,“好。”
胡三爽快的带着两个小弟走了,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而宋袅,也并没有打算真的就这么放过胡三,胡三这人,性格阴狠,绝不会吃下这个哑巴亏,等他回过味来,一定会疯狂反扑。
到时候别说老太太有危险,就是她自己,也有可能陷入麻烦。
诚然,她有空间,有武功自保,但是这样的犯罪分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