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不服王化,自然沉海(2 / 6)

国衣冠礼乐之盛,而相与咏歌之者。”

朱祁钰明白了明初大明海洋政策。

朱道山、孙天福、陈宝生,元末明初的三大海商,皆为漳州人,他们在方国珍败北之后就入朝纳贡,以求天恩。

可以让天外之人,瞻仰宫阙,让所有人见到中国衣冠礼乐的繁荣,并且传颂。

当时朱元璋打出的旗号就是:驱除鞑虏,复中华衣冠。

所以朱道山这群人的马屁,的确是拍到位了。

胡濙看陛下明白了大明国初的海洋政策,便开口说道:“吴元年就有了抽分之法,洪武二年,高皇帝曾谕参政蔡哲云:福建地濒大海,民物庶富,番舶往来,今核减抽分法。”

“最初的抽分法是十抽三,百姓嗟怨,高皇帝爱民,将十抽三降低到了六分。”

从30%的抽分实物税,降低到了6%的税务。

朱元璋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的渔船也是如此征税,十抽三,对渔民而言,实在是太重了,所以定为了六分。

“洪武三年,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自派人外出经商,高皇帝亦未曾降罪。”

“洪武元年,昌国州(即舟山)兰秀山逆贼,得到一枚元朝的行枢密院印,利用这枚印信聚众起事,袭击官军,并且从昌国州渡海,攻入了象山县。明太祖派官兵将其击败。”

“洪武五年,太祖高皇帝下诏,将方国珍余部以及舟山群岛上兰秀山的居民籍编为军,一共得到了十一万一千人徙陕西。”

“自此大明才将海禁纳入国法之中,自此假倭寇、海商

M.等人才变成了天朝弃民。”

胡濙手有些颤抖的说道:“洪武五年啊。”

洪武五年,大明岭北之战惨淡而归,军事冒险失败之后,是需要付出极为沉重的代价,这个代价很多,海禁也是如此。

洪武五年,迁徙方国珍余部,十一万人至陕西,实施海禁。

岭北之耻辱,一直到了捕鱼儿海之战后才洗刷,而之后,大明朝就太多的事儿了,太子朱标薨世,蓝玉案等等大案要案。

海禁之事,反而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事。

“陛下,自洪武五年迁民之后,海外弃民,在国法之上,便不再是大明人了。”胡濙讲明白了当初为什么会有海外弃民之事。

将假倭寇、海盗、海商尽数归为海外弃民,这是当初军事冒险带来的苦果,也是必须要承担的苦果。

这一点和苏太宗的新经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