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
“你们常常见面吧?4月1日的夜晚你们两个人还一起吃过烧烤吧?”
张志明对警方了解的如此清楚大为震惊,嘴巴张开成一个0形。
“你知道彭伟男被杀的事情吗?”
“我是看电视知道的。当时我吓了一跳。”
“他被杀的4月6日夜里9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你、你们怀疑我?”
“请回答。”
“我没有杀死彭伟男!”ωωw.
“我在问你,那天夜里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家睡觉。”
“能有人证明吗?比方说有来访者或电话什么的?”
“我在自己的家睡觉还需要别人证明吗?!”
张志明极力辩解。警方只好把那张“福瑞”的购货收据放在了他的面前。
“这是在杀人现场找到的,是你和彭伟男一块儿去福瑞超市买东西的收据。你有非常明确的作案嫌疑。要是想洗清自己,就要找出你的‘不在现场证明’来!”
张志明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苍白。
“不是我,我没有杀人。”
“所以我们要问一下你那天夜里的事情。”
“这收据也许是从彭伟男自己的口袋里掉出来的。平时我买完东西就把收据随手扔掉的,我从不留那东西。”
张志明解释着。如果按目前这个样子,他的“不在场证明”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啊,对啦,我记起来了,那天夜里二楼有一家结婚的住户,吵得我一晚上几乎没有睡着觉,后来我就放了一晚上的立体声音乐,声儿还挺大,想对抗他们的干扰。有几个邻居还来抗议我。”
“那是几点?”
“我记得是9点左右吧。我放了很长时间呢!”
“邻居来抗议的时间是几点?”
“好像是12点左右。”
“是打来电话还是……”
“直接来说的。”
“后来呢?”
“后来我就关了,当然二楼也安静了!”
田春达考虑了一下。从张志明家到犯案的现场往返需要30分钟,加上作案的时间至少也要1个小时。如果张志明说的情况属实,那他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是放的什么音乐?是广播还是磁带、CD盘的音乐?”田春达又问。
“是CD盘的。”
“是流行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