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热量摄入,超标了整整三倍!又要跑个十公里才能消耗掉热量。ωωw.
看着人头攒动的夜市摊,李树若有所思,在燕京像是一茬接着一茬野蛮生长的野草一样,即便在稍偏远的地方,也成为人气之地。
一开始挺好,可后来影响了城市形象,慢慢的收缩直至消失,再到后来的规范发展,一路走来,小贩们没少和城市管理者斗智斗勇,也算是坚强的生存在下来。
除了吃的喝的,还有各种套路游戏摆摊和卖外汇的吆喝声大的让人佩服他们持续输出大嗓门的,弹珠、套圈、三仙归洞,让李树印象最为深刻。
在高兴的浏览着新鲜事物的同时,李树还看到了一些不和谐的东西。
这个年代,花衬衫和牛仔裤,外加一串丁零当啷作响的钥匙,几乎成了小混混的标准装备,穿成这样不一定是小混混,不过,小混混一定穿成这样来标榜自己的牛逼。
每当李树看到这种穿衣打扮,就想笑,带着后世思维和记忆来审视现在的时尚潮流和牛逼的事物,总是忍俊不禁。
不过这群小混混并不仅仅是样子货,他们腰间一串钥匙里,都有一把折叠刀。
他们每路过一家商贩,就作短暂停留,而小贩们带着勉强的笑容送上十块五块的。
看到这个,李树就呵呵一笑,狐假虎威,总能让老实人吃亏。
这些人的确嚣张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要么从良,要么进去之后出来也从良了。
其实,最大的恐惧就是恐惧本身。
但凡这些小贩有点勇气,把菜刀西瓜刀之类的拍出来,都能把他们吓跑。
而人群路过这群小混混的时候,都退避三舍,深怕和他们目光对视。
和为首头上长着痘、身着黑色花衬衫的马脸小混混插肩而过的时候,看到土到掉渣的中分发型的时候,李树再一次忍不住笑了。
“穿白T恤那个,给我回来。”小混混突然抓住李树的肩膀,想把李树扯过去,不过他失败了,作为国手级体力水准的李树,已经会一些拳脚了。
李树转身,随手一挥,那马脸小混混要不是被同伴扶着,就已经摔倒。
刚才还一脸嚣张的马脸小混混,不再小觑李树了。
李树自己都觉得牛逼,之前打开运动技能包的时候,把散打格斗什么都导入大脑,现在看到这些小混混的时候,他想出了无数种解决战斗的格斗式。
刚才随手那一挥,没十年功力玩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