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前的社畜,未曾来过大秦,那么说不得就要束手就擒了。
可如今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他,如何肯低头?
即便你们是卧龙凤雏又如何?
先吃老子石灰粉,再吃老子一板砖!
想到这里,秦风嘴角不由泛起了冷笑。
这下给韩仲鸡皮疙瘩都吓出来了。
这是啥情况啊?难不成这个卧龙凤雏干过什么坏事?或者是得罪过老大?
不然的话至于反应这么大吗?
就在韩仲想着,要不要让这哥俩出去避避难的时候,秦风突然开口道:
“让他俩过来吧,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的神人,竟是能够得到你的青睐。”
韩仲张嘴想要拒绝,但是很快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可是秦风啊!
自己拒绝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当场噶了!
毕竟秦老大最喜欢拒绝别人,最讨厌被人拒绝。
想到这里,韩仲只好为他俩默哀了一下,便拽了拽墙后的铃铛。
大概过了三十个呼吸的时间,门外便传来了走路声。
秦风双手拢袖,左手握着石灰粉,右手握着板砖,淡淡说道:
“当时他俩做了什么,让你看上了?”
韩仲想了想,回答道:
“那是几年前,刚刚平定六国之乱的时候。
我走在热闹的集市之中,看到他俩并肩而行。
可就在此时,左后方和右后方竟是同时有盗贼偷他们东西。
结果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
“嘿!电光火石之间,只见他俩竟是同时伸出手,一左一右给贼偷抓住了!
我一看,这敏锐的洞察能力,以及预判能力和反应能力,不就是咱们锦衣卫所需要的人才吗?
所以呀,就将他们招募进来,带在身边,时刻培养着了!”
秦风不由啧啧称奇。
如果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还是热闹的大集上,能够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和反应能力,确实算得上是人才了。
那待会自己偷袭的话,岂不是很难得手?
想到这里,秦风深呼吸一口气。
幸好自己腰间还藏有十根银针,只要用力一拍,就能够顷刻间飞射而出,十步以内取人狗命!
自己的袖子上还紧贴着十根银针,只要轻轻拉动线条,现在就能取了韩仲的狗命!
自己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