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不存在的四楼女生(3 / 4)

“但我还是为了走进你的世界,愿意倾尽我全部的努力。”

“每晚,我都会和你一样在宿舍里认真学习。因为我不希望,当我站在你面前时,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我自己。”

“每天,我都会在课堂上表现很好,成为老师眼中的骄傲,成为校长表扬的学生。唯有如此,我才可以接触学校更多的老师与领导,了解有关四号宿舍楼的过去。”

“终于,我找到了有关于四号宿舍楼里的很多很多信息,并从里面抽丝剥茧,找到了如何才能进去的秘密。”

“只是距离四号宿舍楼出现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才可以。”

“请等我,虽然我们可能已经位于不同的时空,但我一定会走到你的面前,走到你的身边。”

……

张三和金月秀都知道,小圆脸是找到进入四号楼的办法了,便开始往后翻。

然而……

“最近我的脑海之中,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念头。”

“那教室里地面上忽然出现的红色粘稠液体,让我不安。”

“那游泳池里的水花波动,我却在水中看到了一双充满狰狞的眼。”

“南面篮球场的风声,似乎总是在我耳边低语,让我逃离校园。”

“好几次,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学院院墙下。看着脚下泥土的潮湿,我似乎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摄住我的灵魂,将我拉扯,让我忘记我来神圣学院的目的,让我忘记我人生的意义。”

“但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坚持到四号宿舍楼再次出现的时候。虽然,我来神圣学院的目的是学习,但我未来的意义里,希望有你。”

……

再往后的很多页都是空白。

张三已然知道,小圆脸对不存在的四号楼女生立下Flag,然后就是他被诡异的力量蛊惑,不断迷失,最终在逃回来的时候摔死的悲惨故事。

但至少可以确定,当初的小圆脸找到了进入四号宿舍楼的方法,只是需要等待。

不过张三翻到日记的最后,发现在日记本后面,竟然……

============

法律小科普:

这章的内容是张三和金月秀看了小圆脸男生的日记,那么看别人的日记,犯法吗?

犯法的。

日记属于别人的隐私内容,偷看别人日记侵犯了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