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的合欢,和今天的合欢是一模一样的,掖在卡其色百褶裙里的白色衬衣,一双干净到发亮的小皮鞋,长发如瀑,无论是谁看了,都绝对是学校里的三好学生。
微客对于林之文的邀请嗤之以鼻,当时的他还无法认知到林之文的强大,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微客提出了街头市井的规矩。
‘打赢我,我就跟你走!’
而林之文也满足了微客的要求。
‘碰到我,我就自己走。’
微客最瞧不起的就是林之文这种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人,那一晚微客使尽浑身解数。
王八拳,疯狗拳,撩阴脚,折叠凳……
都无法碰到林之文的哪怕一片衣角。
那会儿还只是觉醒者的微客,还不懂异能战斗的要点,早早的便将自己的异能力挥霍一空,之后的战斗完全是靠着肉体的力量在支撑。
最后到筋疲力尽,还是没能碰到林之文,微客不守规矩,压榨了自己的最后一丝异能力逃跑。
林之文对微客这种不守规矩的行径,倒也没说什么,可能林之文就是喜欢这种不守规矩的人吧。
对于疯了一般逃跑的微客,林之文摇摇头,并没有继续追击,也没有施以惩戒。
那几乎是最温柔的林之文了。
微客那可怜的异能力,并没有让他跑太远,看到林之文不再追自己,微客反倒自以为是的坠在了林之文身后。
他想知道这个强大的男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也就是这该死的好奇心,让微客见到了那晚的合欢……
之后,微客加入了林之文的饭局。ωωw.
如果说韩成和玫瑰之间是一出正义和邪恶极限拉扯的荒诞剧,那微客和合欢,就是一出最狗血的校园剧。
混混少年和三好学生的狗血校园爱情剧。
几乎是个人都知道微客喜欢合欢,但没有人知道微客将自己的脸装在黑色卫衣的大大兜帽里,并不是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脸。M.
而是不想让合欢看到自己的脸,或者说不想让合欢看到自己那藏不住的眼神。
时至今日,合欢还是两年前的合欢,但微客不再是两年前的微客。
和国的工藤私宅里,韩成用青鸾长剑指着微客褪去了他的伪装,将他的脸和他的爱都暴露在了空气里。
这也是微客最忠诚于韩成的原因之一,如果没有韩成那天的神来之笔,微客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要隐藏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