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立法(2 / 4)

们看来,最好的社会形态,就是所有纠纷都由宗族解决,啥都不要捅到官府这来。

地方乡老、族长,成为了事实上的“黄四郎”,任你什么县官老爷,都得礼让三分。

而现在,朱由榔却要朝廷站出来

大声的否决

“不,这不是你家的家事,这是国事!”

两百多年后,一名湖南教员在自己家乡的调研报告中这样写道

中国的农民,普遍要受三种压迫,即“寺观、宗教的神权压迫;祠堂宗族的族权压迫;地主劣绅的经济压迫,如果是女性,还要再加上一层夫权压迫。”

资本经济还在萌芽之际,朱由榔现在还没有本事,向最核心的地主阶级的绝对统治开刀,那便只能先向依附于其上的两层,加以打击和削弱。

这样的改革并不彻底,撑死也就是“明治维新”式的变革,远远称不上革命。

但没办法,朱由榔本人的权力,很大一部分就来自于地主阶级,或者说地主阶级中,较为进步的集团,早期的资产阶级,本质上也是“进步的地主”,刀子是没法割自己的。

至于彻底的“敢教日月换新天”,那便只能留待后人了。

反正他已经做了可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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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榔这个天子

到底算是中兴之主,还是开国之君,数百年后,史学家们自有争论

但如果说,光烈十三年之前,人们还将这个朝廷,看做是几十年前,北京那个朝廷略有变动的延续的话,那在这一年之后,所有人都会意识到,这已经是两个时代了。

直到数十年后,人们会进一步发现,这个时代所带来的的改变,远比改朝换代要来得大,从此之后,不只是大明,而是中国的历史,应当分作两段来写。

光烈十三年六月初一

天子和内阁,以及列席的七部、都察院等主要大臣,开了一场持续数日的内部会议。

最后,一向很少干预内阁工作的天子,不仅出席,而且几乎一手敲定了结果。

从光烈十三年下半年开始,一项持续数年,又经数十年完善的伟大工程开始了

修订《大明律》

从法律层面而言,李善长主持编订的《大明律》,作为朱元璋二十年**实践的结晶,在古代司法史上,还是颇具进步意义的。

但其主要还是沿袭了唐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