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杀首恶,惩胁从(3 / 4)

允炆审视着一串名单,仔细数了数,竟有二十三人之多,不由叹息:“这会通河之初就有如此之多的贪腐之人,若不下重手,怕会失了人心,纵容了恶行。”

暴昭附和:“臣认为此事不能以寻常待之,应处以极刑,威慑**!”

朱允炆也知道,无论是按照严苛的《大明律》还是翻看《大诰》中的案例,这些**都没活路了。

从个人情感上,朱允炆也希望将这些**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可是,这贪了几两、十几两银子就丢了性命,是不是有些太严重了?

搁在后世,十两银子最多也就七八千块钱,肯定不会破万,也没听说哪个司法机关因为这点贪污给定个死罪的,相反,一些贪污了几百亿的家伙,也不过才几十年的刑期。

虽然大明不需要讲那么多“法治”与“人性”,但多多少少是二十几条人命,身后是二十几个家庭。

血性一点,热血一点,把人干死很容易,只需要一句话的事。

可这样做的结果,真的好吗?

朱元璋治理贪污的手段就一个字:

杀。

杀了二三十年,滚滚人头如山,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效。

虽然自己重新厘定了官员待遇,但也动了官员的田产,他们的所得未必能及所失,为了更多的享受,一定会有些官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解决官员贪腐问题,不能只靠薪酬、监察,还得需要抓思想,不过这倒是一个漫长之路,加上一些老油条都在油锅里滚了好几圈了,怕是没办法改变了。

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新晋官员,强化这部分官员的思想,以渐进的方式,代替天下官员。

“皇上……”

暴昭见朱允炆不发话,不由低声喊了一声。

朱允炆从思绪中走出来,看了看暴昭与郑赐,将手中的奏折摊开起来,道:“**污吏不可饶恕,不重惩无以安民心,警慑其他。将为首五人枭首示众,其余官吏废为百姓,充作民工,疏浚会通河,会通河南北贯通时,将其发配边关,服役三年。”

“这……”

暴昭吃惊地看着朱允炆,又侧头看向郑赐。

郑赐也有些惊讶,皇上前半句还信誓旦旦严惩不贷,怎么到了最后,只杀掉首恶,不杀其他人了?

充作民工四年,外加发配三年,服刑七年,确实也不算轻,但相比起杀头来,属实轻了许多。

朱允炆看着惊愕的两位大臣,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