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方案,给已经被政法机关抓去的人或可能被政法机关抓去的人送钱财。只是在那么多的人当中,先给谁送、后给谁送?就是把钱送去了,你就能保证堵住他们的嘴吗?
再说了,那些人进了看守所的大门、被关进小房间、吃上窝头、稀饭、咸菜,谁还顾谁?哪一个还不是先保自己的命要紧?看来这条路也是行不通的。
去投案自首?自己的罪行累累,如果拿“馨竹难书”来形容自己的罪行的话,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按照现行刑法规定:“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刑法上讲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或者“必须”。
也就是说,“可以”从轻处罚,也“可以”不从轻处罚。按照他的罪行,能减轻到什么程度?如果让他失去自由、没有任何享受的坐十几年牢,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么,摆在他面前唯一可以选择的路——自裁!
想到这里,孙天纵仰天长叹一声:“也罢——”于是,他站起身来,想纵身跳下楼去,这样,不就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结束生命了?
可是,当他走到临窗的书桌前看了看,只见楼下那些专为他服务的工作人员已经起床,有的在洒扫庭院、有的在烧火做饭,有的在锄草修花圃……
他心想,如果自己跳下去,有关他**的消息岂不是立即传遍龙观市?!于是,他又将身子缩了回去,双手抱着头,颓丧地一**坐在沙发上……
既然**的决心已下,剩下的就是选择**时间、地点和方法了。
关于怎样死的问题,他选择了好几种,比如到郊区跳进滚滚急流的大河,或跳进几十米深的水库、山崖;拿绳上吊、服毒……
反正死的方法很多,只是他觉得那些方法都很痛苦,而且也不保险,万一被抢救过来没死成,岂不是让人耻笑?
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说不定会编出什么花样的文章来,说不定第二天网络都会登出有关他**的、可怖的照片……
最后,他决定远离龙观市区,去北部山区找一个偏僻、隐蔽的地方,用枪来结束自己的性命……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受不得“穷”、耐不住寂寞,是孙天纵最大的弱点。在孙天纵将手伸进风衣兜里,正准备掏枪下决心**时,突然,他的手在兜里触到一件硬物,凭感觉他知道那是打火机。
这个用黄金镀面、镶着两颗绿宝石的打火机伴随他已经二年多了。
于是,他伸手把它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