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人马过万,无边无岸(1 / 5)

雍州最西边,平阳县,王家庒。

“大哥,你来了。”王石头裹着羊皮袍子匆匆迎了出来,将一名牵着一匹高头大**大汉迎进了院子。

王石头家的院落挺大,都是从金城进的青砖红瓦修补的三溜儿房子,在当地算是殷实之家,以跑马匹生意为生。

当然,这只是他的公开身份,实际上王石头就是雍州、金城一带,大名鼎鼎的响马贼一支鞭的首领之一,而且还是十三鞭头中排第二把交椅的贼首。

而他迎进来的这位大汉,却是雍州一带大名鼎鼎的响马贼一支鞭的大当家,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的外号叫血虎。

这伙人之所以被称之为响马贼,是因为他们与山贼和马贼不同,平时就是普通百姓,且分布在几个村镇,等他们为盗时以巾蒙面,来去如风,抢完就走,上马是贼,下马是民,令人防不胜防,又难以追捕。

此时,血虎将马牵进院子,一边往柱子上系,一边神色肃然的说道:“鞭头都来了吧?”

王石头连忙道:“大哥,其他十二个鞭头都来了。”

血虎点了点头,便进了王石头家的客厅。

一进门儿就有一股浓郁的酒肉香气扑面而来,却是王石头杀了一只羊给煮了,招待十二个兄弟正大碗喝酒,大碗吃肉。

此时,这十二个大汉见血虎走了进来,不管是喝的面红耳赤的,还是喝得有些晕乎的,无不一个激灵,以最快的速度站了起来,笑脸相迎,纷纷躬身施礼道:“参见大哥”。

血虎目光扫过十三个鞭头,肃然道:“老子想带着你们干一瓢大的,你们敢不敢?”

十三人精神一振,纷纷眼睛发亮,但也有人想起如今雍州的形势,眉头皱了起来,王石头率先问道:“大哥,如今西夏狗贼打到咱们雍州了,咱们再对乡里乡亲的趁火打劫不太好吧!”

排行第七,脸上有着一个刀疤的大汉反驳道:“二哥,这又何妨,那些可怜的百姓我们自不会去动他们的东西,但有几家平日间鱼肉乡里的地方豪门,趁此机会灭了他们,夺了他们的钱财,然后再贼赃给西夏人手上,事后正好无人追查。”

其他人一听,顿时纷纷叫好,认为老七说得有理。

血虎冷哼一声,声音不大,但众人却如遭雷击,纷纷噤声住口不言。

血虎喝骂道:“你们都想啥呢!那几家豪门虽然不是个东西,老子也的确想将他们给灭了,但眼下西夏人都打上门来了,岂能再自相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