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0 章 第 290 章(1 / 4)

竞业协议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注1

董事长很重视酒厂的‘根’,源川酒厂的酿酒师、调酒师早几十年前就签了这玩意儿,条款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严苛,补偿金和违约金都制定得很高。

这还是很有成效的,三十多年来,源川几乎没有去其他酒厂工作的高级技术人员。

当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成立专门的酒水销售公司之后,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也都签署了这份协议。

不过,譬如夏总他们这个层级的人都已经有公司的股份了,极少会生二心;大区老总们拿到的分红多,在行业内有了自己的名气,也会爱惜羽毛,就算真想跳槽也会为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而慎重考虑。

再往下的省级总经理和城市经理,他们维护终端市场、手中掌握着各地的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当然也是要签保密和竞业协议的。省级总经理这一职级的源川不到四十位,加上总部同级别的那部分不出外勤的人员,合计有将近八十位,这一部分人签署的协议也比较苛刻。

至于城市经理级别,这个职级的人数众多签署的是制式合同,先前的版本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数额并不合理,甚至还有一些可以钻的漏洞。

陈骁回总部之后,一力促成总部中层、省级以及城市经理级别的新版竞业协议的更新,此刻便显现了他的先见之明。

试想,令扬和米林达成深度合作,他们雄心勃勃地要进军海外市场,不缺钱、不缺物,那还缺什么?

人!

缺的是已经有相关工作经验并且放出去就能能够独当一面的人。

整个白酒行业内都预测到了,令扬和米林的下一步必然是开启招聘。只是业务员好招,管理人员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培养起来的,所以他们大概率会去挖一挖其他公司的墙角。

这种行为当然很过分。

但是资本的市场本来就不是非黑即白。

譬如说源川发家至今难道没有什么即将踩线或者已经踩线的行为?如果没有,那么十八亿的天价罚单是怎么来的?

陈骁听路楠说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法律不是道德的标准,只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竞业协议有用,但又不是百分百有用。

这一点,他们两人在几年前就探讨过。x33

如果离职的人愿意赔付巨额违约金、如果离职的人再入职是和其他白酒行业不相关的公司签署协议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