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小马找大马取经?(2 / 6)

是屏幕上的这封电子邮件上。

这虽然是一封电子邮件,但同时也是一封律师函。

准确的来说~这是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美利坚的律师函。

给小马哥发这封律师函的人~不,应该说是公司,则是美利坚的一家叫做美利坚在线的企业。

陈理对这个公司有点印象~不过一时之间他并没有想起来,可当他看到这封律师函的内容之后,瞬间就想起了这家公司的一些资料。

这个美利坚在线.是ICQ的母公司。

是ICQ~并不是OICQ,两者看似非常接近,但并不是一回事。

可实际上~两者之间,其实又有许多的联系。

ICQ~是以色列一家公司在1996年推出的一款即时通软件。

这款软件一经推出,即刻全球响应,凭借着前所未有的创意很快在全世界拥有了大批的用户。

哪怕是在当时互联网不太发达的亚洲,市场用户量也占到了70%。

这款软件在推出六个月之后,就成为了当时世界上用户量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

而在一年半之后~也就是在1998年的时候,ICQ被美利坚在线以2.8亿美金的高价收购。

而且据说美利坚在线为了收购这家公司,还向ICQ的创始团队额外支付了1.2亿美金的费用。

也就是说~美利坚在线为了收购ICQ,花了足足4亿美金!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交易的时间,可是1998年。这会的4亿美金到底有多值钱~可想而知!

而或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次交易,所以当时的小马哥~才搞出了这么一个OICQ来。

是的~OICQ,其实就是ICQ的山寨品。

哪怕OICQ,也就是后来的QQ取得的成绩远远超过了ICQ,可山寨的就是山寨的。

无论是从产品理念~还是操作方式,甚至就连名字都没有放过。

OICQ和ICQ这玩意就跟后来的康师傅和康帅傅差不多一个意思。

当然~小马哥之前这么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这玩意最早设计出来,其实是为了竞标网络寻呼系统。

取个OICQ的名字~也无所谓,反正竞标成功之后~这名字多半也会被甲方给改掉。

只是没想到~这玩意竟然竞标失败了,最后小马哥等人不得不自己来运营这个项目。

而这个时候~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