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感受到了少许温度,渐渐的另外一种感觉更清晰,那是兰宁珍指尖和掌心的薄茧,脸上皮肤柔软,这样的粗糙触感在恢复知觉后很难忽略。谢珏无端地想起了有一年他的肩膀被毒虫所咬,又疼又痒,军医交代他不要抓挠。
他定力很好,也很克制,可那皮肤上的瘙痒根本控制不住,夜里睡觉时总想要去抓,那时候睡在他身边的方楚宁就会搂着他,轻轻地揉搓着他的伤口,这样既缓解了他的瘙痒,又安抚了他的焦躁,被毒虫啃咬的那几天,他不断失眠,就是靠着方楚宁不厌其烦夜里总给他揉搓伤口缓解的。
那时候他背对着方楚宁,帐篷里漆黑一片,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热气,那一年的宁州酷暑,帐篷里热得很,他们都只盖着一件薄薄被子,清晰地感受到身后灼热的力量,还有方楚宁掌心上的薄茧划过伤口时的那种爽感。
他自己摸不到,可伤口又痒,薄茧划过时缓解的瘙痒,就像是在沙漠里独孤行走数日,终于遇上水源,所以他每次都霸道地让方楚宁不要停,他喜欢他掌心划过伤口的感觉。
兰宁珍的掌心也有一层薄茧。
他听说兰宁珍用剑,一把重剑威武无敌,常年用剑的人掌心都会有茧子,这是谢珏第一次注意到她双手的不对劲!
“你从小在天神山长大,为何要舞刀弄枪?”谢珏似是好奇,无意问。
兰宁珍轻笑说,“你不知道天神山,天寒地冻,与世隔绝,漫长的岁月里我总不能一个人站在山顶看雪吧,所以就舞刀弄枪,对了,我还学了燕阳话呢?”
她也想起刚刚情急之中说了一句燕阳话。
这是致命的错误,幸好,神女的身份可以给她许多掩护。
“哦……”谢珏说,“伱已声名大噪,挑战过几名将军,也打败了三皇子,这么厉害的身手,过了年,王就要带你上战场杀敌了吧?”
“王已向父亲提起,只是父亲拒绝了。我兰氏死了太多儿子,我又与他从小分离,父亲希望我能在他身边尽孝。”兰宁珍俯身微笑地看着他,“比如说,成亲啊,生儿育女啊,就算是堂前尽孝了。”
谢珏面对着这张国色天香的脸,心如止水,可他却不敢去看她的眉目。
兰宁珍的眉眼,太像一個人了!
总是令他有点恍惚,谢珏避开视线前,目光落在兰宁珍的手上,倏然浑身一僵,若不看兰宁珍的脸和满头珠翠,只看这一双手,谢珏绝不会把这双手认成女子的手。
手指均匀,修长,骨节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