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一手拎着黑色头盔,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把不知道从哪拿出来的**装酷,看都不看自己,刀疤拎着西瓜刀走了过来。
看着走过来的刀疤,黑衣人连露出一抹笑意。
手一伸,从挂在摩托车车头的枪袋里掏出一把滑膛霰弹枪,对准了刀疤。
“轰!”
刀疤直接被轰飞了十几米远,趴着地上一动不动了,血流了一地,看样子是死不能再死了。
“嘶!”
看着刀疤的惨状,在场的人脖子都凉了。
火拼大家经历的多了,死人也不是没有见过。
但直接用枪,还是霰弹枪,小混混见的可就少了。
这玩意可比警察的点三八厉害多了,轰在人身上,活命的几率不超过百分之一,倒霉的话尸体都会被轰烂。
“轰!”
在大家发愣的时候,雷卫东手里的霰弹枪又响了。
这次目标是长毛一边。
有四个混混被轰的跪在地上哀嚎。
>“他没有子弹了,杀了他!”
看到雷卫东在给霰弹枪装子弹,happy大喊一声,挥舞着西瓜刀冲了上来。
“杀!”
一旁的长毛也举起了手里的西瓜刀。
黑衣人不分青红皂白的射击,犯了众怒,看到他没有子弹了,小混混的狠劲出来了,两伙人并成一伙,向黑衣人包围过来。
只不过在冲锋过程中,狡猾的happy和长毛越跑越慢,仅仅七八米就落到了人群后面,让小弟在前面打头阵。
“轰!轰!轰!轰!轰!轰!”
刚刚黑衣人打了两发就换子弹,而这次一连轰了六发。
冲锋的人群少了一大块,至少十几个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连躲在人群中的happy也没有避免,被弹片刮到手臂。
“他没有子弹了,快冲上去,不要让他跑了。”happy忍住疼,大声喊道。
这一刻,happy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带枪过来。
要是带枪,也不会让黑衣人杀了自己这么多人。
把事情闹的这么大。
社团看着威风,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