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蒙的印象中,在沃尔夫伯爵还是男爵时,他总是喜欢穿着一件厚实的蓝绿色格子大呢,披着一件毛皮披风,看上去很有部落首领的感觉。
不过现在的他不同以往了,作为一个封建公国的伯爵,他开始注意起了自己的形象。
当大门被打开时,背对着远处天边最后一丝暗红色残阳的沃尔夫伯爵穿着一身鲜艳的红色华服、脚踩一双做工精细的贵族尖头皮鞋缓步走进了塔楼的大厅。
这时,西蒙算是知道为什么那些农民会说他是个“刚开化没多久的野蛮人”打扮了——沃尔夫伯爵依旧保留着他那一脸羁傲不训的大胡子,并且外穿着一件有着镀金装饰的山地鳞甲。
或许这就是沃尔夫伯爵理解的尊贵和时尚吧。虽然在这些家族自法兰克帝国便开始传承的贵族眼中还是有些奇怪,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这位实力强劲的新晋伯爵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与沃尔夫伯爵几乎同时踏进大厅的年轻人是他的长子兼继承人费纳甘,他的脸上有着一道狰狞的刀痕,从左侧脸颊一直划拉到鼻翼,这使他看上去多了几分凶戾的气息。
“这不是个好对付的家伙。”西蒙捏着酒杯,一边打量着费纳甘,一边在心中暗暗说道。
费纳甘是沃尔夫伯爵众多儿子中年龄最大、最成熟、最能打、最有能力、最受他喜爱儿子,他早在洛翁伯爵宣称贝格伯爵领战争爆发的两年前便独自离家闯荡去了。
当时他说,他要用自己的力量向他的父亲证明,他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也拥有一个领导者的高尚品德。事实证明了他的所言,当他在一年前回到养育他长大的木堡时,他的脸上带回了一道长而狰狞的“荣誉勋章”,以及二十个历经风雨、对他忠心耿耿的剑士。
大厅中的贵族们大多是听说过费纳甘的事迹的,他们并没有因为费纳甘不是骑士而轻视他,贵族们尊重勇敢、骁勇善战的人,而费纳甘是沃尔夫伯爵领中家喻户晓的勇士,将来的成就大概率不会输给他的父亲。
跟在沃尔夫伯爵和费纳甘身后的,是沃尔夫伯爵的夫人吉莎和她的女儿约瑟菲妮小姐。
约瑟菲妮小姐继承了她父亲的基因——长得高,而且骨架有些大。即便如此,由于被仆从们侍奉得很好,相比外面那些生来便要干重活儿的平民女孩们的虎背熊腰,她的身材依旧保持着纤细。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