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3 / 4)

诚意,这首歌在网上的所有收入都归属于侃哥你个人所有,公司将不会和你进行分成!”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大为吃惊!

他这几天都在研究夏国关于歌手的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般的签约歌手发歌,由公司负责宣发和推广。

凭借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词曲作者+歌手和公司二八分账——词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词作者和曲作者一般是加起来分0.5成,歌手分1.5成。

当然如果歌手只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人,歌曲全由曲爹带飞,那自然分配模式就又有不同。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飞扬娱乐此次能够愿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让给江侃,不可谓不诚意十足了。

“那……真是谢谢贵公……谢谢公司,和小张你了。”

合同已签,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两人自然也成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着改了口。

这是一个上了十几年班,经过社会毒打后的四十岁中年男子的自觉。

“不客气,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经加入咱们公司了,那接下来的各种宣传方面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众媒体的采访之类——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话。”

“那是当然。”

江侃点了点头,这些都是好事,作为一个在野的歌手怎么可能享有这种宣发资源。

后半辈子既然下定了决心换一种活法,那抛头露面的事肯定是无法避免的了。

“噢,有件事需要跟你提一提。虽然在咱们公司歌手是不需要坐班工作的,都是有事才来公司听从安排。”

她喝了一口咖啡润了润嗓子,接着说道。

“但是,作为词、曲创作人,你却还是需要去公司上班的。也就是说,朝九晚六的生活又回来了。”

“哈哈,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和江侃见过两次面,也聊了不少的内容,张玲玲早就看出江侃是一个非常随和与温柔的人,对他颇有好感。

于是也便开起了玩笑,她相信对方也不会在意。

“啊……我自由生活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吗?我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