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我会让荀律把这些人往死里整的。”
既然有了丁可人的决定,我说了这句,便告知了袁晓他们这个决定,后续的事情他们会安排妥当。
当然,这里补充一点,出于谨慎的考虑,在把证据发布出去之前,袁晓这边提出了疑问,即,如果丁可人提供的这些证据不属实怎么办?
对此,荀律的解释是:如果要对簿公堂,那这些聊天记录都是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的。所以他认为,就聊天记录来说,造假的可能性很低。
而且,我是亲眼看到丁可人在那儿用一个有年头的手机费劲截图的,这不可能造假。
但荀律也坦言,如果非要钻牛角尖,那其实也不能排除丁可人和那个老谢俩人,其实早就有在私通,发现渣男**之后,便联合起来,处心积虑地收集对方**的证据。而后,为了占据分手时的道德制高点,俩人共同伪造了这么些个聊天记录。其目的,就是为了有一天东窗事发的时候,能保全丁可人的名声。x33
虽然这种假设逻辑上是勉强说得通,但为了手撕一个渣男,把事情搞这么复杂……对当时一文不名的丁可人来说,好像也太过玄幻了,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另外,神通广大的荀律在下午的时候已经通过自己的方式联系到了那个老谢,当对方得知荀律是丁可人的代理律师之后,当即表示自己愿意无条件配合荀律,不论是提供证据还是未来出庭作证,都没问题。
同时,这个老谢还明确表示,事发之后没多久,他就因为工作关系离开上海了。这几年都在深圳工作,和丁可人连个**都没有。
所以,荀律从老谢的态度和说辞上初步判断,一方面丁可人大概率没有说谎;另一方面,这个老谢不太可能跟丁可人有什么私情。
因此,就算老谢和丁可人都说谎,而且刚刚那个假设是真的,那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事儿也不需要由我们去证明,而是对此有异议的一方。但……想要证明这种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管是通讯记录还是聊天记录,早就没有了。
就算丁可人和老谢这里有她俩私通时候的微信记录……那不会让他们提早删掉吗?
什么?去找腾讯要后台数据?你以为这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子吗?人家腾讯会鸟你?!想太多了吧!
放下手机,我看向丁可人道:“怎么样,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我心情一直挺好的。”顿了顿,丁可人纠正道:“应该说我的心情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