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号至A58012950号。被告高井雅彦名下拥有一片球场,坐落于东京新宿区A568013号土地上,相关的不动产权编号为A58233507号。其中今年年中以来,地铁施工阻断了青叶台公寓北侧、西侧、东侧的出入口。经查青叶台公寓负一层存在一条地下小道通往外界,但道路状况恶劣。”
“本庭认为,在道路隔绝状态下,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得行使邻地通行权。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土地使用权人等是否能够行使邻地通行权,但基于邻地通行权的立法宗旨,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亦得请求邻地通行。现本案中的青叶台公寓实际上已面临道路隔绝状态,故公寓业主作为使用权人亦得请求邻地通行。”
“就原告告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本庭均予以认可。考虑本案场地系为专业训练场地。虽法律规定邻地通行权仅得赔偿直接损失,但基于公平原则,本庭酌定赔偿被告另觅场地租赁费用200万円。”
“现本案宣判如下。”
“被告高井需开放球场予青叶台公寓业主通行,开放范围为一条人行道与一条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应不少于0.75米,机动车道应不少于单车宽加0.3米。”
“原告青叶台公寓业主委员会需支付被告高井草地赔偿损失。其中损失数额为90725円每平方米乘以占用草场的实际面积。”
“原告青叶台公寓业主委员会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支付200万円场地租赁费。如原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东京高等裁判所。”
“裁判官:江田青延。”
“同时,本庭同意原告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本庭将委派土地测绘所人员,对原被告土地四周的相邻地界进行测界,并决定开放通道的进出口位置。”
“宣判完毕。”
来自审判席上的每一个字都撞击着宫川的耳膜。江田法官同意了原告的所有请求,并且还同意了先予执行的请求。然而,法官同意的赔偿数额仅有200万円。自己之前经过测算,完全弥补高井的场地租赁费用,赔偿数额必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