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北原的最后陈述(2 / 5)

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原告代理人也已经发表过意见,于此不再重复。然而,所想要补充的是,即便退一步而言,纵然承认下川之点校成果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谓作品,亦不代表我当事人的点校便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不能享受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下,原告下川点校的《东土巡游遣唐记》,还应当受邻接权的保护!”

邻接权。

一个陌生的词汇,突然传在法庭之上。

寻常的一般市民,即使不懂法学知识,却也能听懂方才宇都宫所讲的垄断问题。然而,当面对着突然蹦出来的所谓“邻接权”,他们则彻底懵了。席位上的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人士在听到邻接权的片刻, 先是微微一愣,紧接着他们的眼中骤然间像是被火花所点亮。

在这些熟悉法律人士的眼中, 就在刚刚的片刻, 原告律师再度开辟了一条全新名为邻接权的全新战线!

【邻接权】

【所谓邻接权,即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它本身并不是著作权,而是针对作品传播中,尚未达到独创性要求,但又具有保护价值客体而创设的一种特殊权利。邻接权的典型例子便是表演。例如,对戏剧的表演,尽管不属于作品,但却能凭借邻接权获得保护。除表演以外,还有广播信号、版式设计等均属于邻接权的保护范围】

宇都宫听到邻接权一词的刹那,身子僵了僵,似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之时,他的眼睛在这一刻不受控制地睁大。此时的宇都宫,犹如夜晚中站在伦敦桥旁的绅士,等到夜晚大雾散去的那一刻,才惊觉泰晤士河的岸边,一个张开血盆大口的河怪已在他的身旁。

“裁判长。”北原语速不急不缓,继续道,“邻接权的一大保护种类为版式设计。所谓版式设计即指图书或者刊物编排格式的设计,包括对版心,排式,用字,行距,标题,引文,标点等版面因素的安排。”

“其中标点、用字、引文,均与下川的点校活动产生重叠。原告下川通过其点校活动,为添加标点,校正错字,并添加注释,提供理解遣唐记原文的额外史料,事实上,已相当于形成独有的版式设计。其如不能获得著作权之保护,则应依法律的规定,获得邻接权的保护!”

北原的话语很短。

同宇都宫在法庭辩论中的长篇大论,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然而,这极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