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许大茂不能接受另一只鸡不知所踪,直言傻柱家也炖着鸡(2 / 3)

本来他们今天到大院里的目的已经顺利达成,只需要再和相关人员进行细节盘问,完成卷宗补充,然后这次的案件就能结案收尾。

到时候谁有什么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这也是解副所长的办事宗旨。

然而在受害人许大茂提出不服后,解副所长的兴致也来了。

地方派出所的头号工作狂热岂是浪得虚名?

眼看着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解副所长立马开始了个人的分析。

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棒梗三兄妹没那个本事一次性搞定两只鸡。

也就是说,许大茂丢掉的那只鸡,是别人干的!

在张建国的记忆里,棒梗也确实就偷了一只鸡。

就棒梗那点本事,一次性对付两只鸡还真的做不到。

要是他有这功夫,都可以直接去找傻柱拜师学做厨子了,还去上什么学呀?

杀鸡,拔毛,除内脏,还要制作叫花鸡。

如果不是熟手,那就是天生是这块料儿,不然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可现在许大茂说他丢了两只鸡,莫非真是别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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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张建国是看过原剧情的,似乎这大院里除了棒梗以外,没别的贼了。

哦,对了,还有傻柱,后面偷过阎埠贵的车轱辘,为的是打击报复。

可傻柱没道理偷鸡啊,毕竟他能经常从食堂里带点剩菜剩饭回来,根本不缺嘴。

哪怕会被秦淮茹截胡,可带十回总有吃到一次的时候吧?

所以,说傻柱偷鸡,这是没道理的。

当然了,就傻柱这带剩饭剩菜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轧钢厂真要追究起来,同样可以说傻柱是偷拿公家的东西。

只是傻柱也有理由去狡辩,这些菜本来都是要扔掉的,自己不想浪费带回家怎么了?

因为各有各的说法,张建国也就没从这件事情上去针对傻柱。

倘若非要用这一点去抓人,可以,但没必要。

这样只会显得张建国小肚鸡肠,是在嫉妒傻柱。

除非有人想利用这一点去搞傻柱,到时候张建国是不介意顺便出手抓人的。

毕竟是别人举报的,自己就是依法办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