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到议事庭的民众,乃至在场的高贵者,一双双鄙夷的眼睛凝视而来。
哈肯年纪是大了,他扎成辫子的白胡子都在颤抖。
这就是“白胡”哈肯,他年轻之际被称为“金胡子”哈肯,而今青春不再。他这一生注定没有成为勇士,却成了非常富裕的毛皮商人。
如果罗斯人只是在北边的海上和渔民打斗,布利斯诺斯家族并无损失,如今罗斯人已经打进岛中方牛羊的草场,这就是动了所有皮毛商人与整个岛屿农牧民的利益!他们,已经不能再坐看渔民蒙受损失无动于衷了。
“斯多克家族的斯维拉,你的脑子里全是羊油吗?还是你已经懦弱的成了一只肥羊?”哈肯瞟着白眼不屑道。
“你!你讥讽我。”斯维拉伸手直指叫骂,“现在丹麦人和北方的家伙们,他们在南边打起来了。我们只有一万人,就要单独和罗斯人战斗?我们能赢吗?!”
“你……果然是温顺的羊。”说罢,哈肯当众哈哈笑起来。
他开始审问撤回来的人,错愕的发现自己麾下的精锐是从拉文不在场?一种不好的想法闹到他脑子嗡嗡叫。
急忙有人哀嚎:“拉文死了,他的头被罗斯人割下来。上百个兄弟死了,太惨了!”
“什么?”
大吃一惊的哈肯急忙走下石头台阶,蹲下掐着报信者的脖子:“说!谁杀了他?他是一个勇士!”
“是……是那个家伙。阿里克!罗斯的阿里克!”
“嗯?居然……”哈肯松开手,在场的高贵者也都警觉起来。
就在三年前,阿里克第一次在哥特兰人施展了他的恐怖。他故意告诉逃亡的敌人自己的名字,之后的年月他带兵在海上专挑哥特兰渔船劫掠,又故意放跑个别俘虏,带个哥特兰人“罗斯的阿里克”的消息。
哥特兰人对罗斯人知道并不多,主要还是几十年前的那一堆老黄历——斯韦阿兰的竞争失败者被迫前往北方苦寒之地。
当然,现在的岛民报偿了正整数三年的不停劫掠,罗斯的阿里克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就仿佛那个人就是罗斯人的首领。
哈肯佩服阿里克是一个勇士,可惜那是一个威胁到自己家族的敌人,那人不死,全岛不安生。
现在主和派已经彻底闭嘴了,许多昨夜还在争吵的人,现在纷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