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没有响,常煜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淋了一头一脸,他的手指被什么黏糊糊的东西砸了一下,常煜一低头,却是一截血淋淋的头盖骨碎片。
常煜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双眼几乎要突出眼眶,眼前这一幕对他来说实在太过刺激了。
撕拉~
烟雾升腾,一瞬而灭的火柴照亮了查小刀的脸。纸卷烟在黑暗中亮起一丝红点,
“能站起来么?”
常煜干张着嘴,咯咯地说不出话来。
查小刀皱着眉头,蹲下来在常煜身上四处摸索,终于摸出了一把**。
他把**在常煜面前晃了晃:“恩菲尔德是个军火公司,难道你没学过开枪?”
“我,我中了一枪,我没想过……”
“他打得偏。子弹从腿肚子穿过去了。”查小刀抬起常煜中枪的小腿:“休养几天就没事了。你为什么不开枪?你说你在圣弗朗西斯科长大,可圣·弗朗西斯科的男人几乎都会开枪。你为什么不开枪?”
查小刀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质问常煜,仿佛常煜没有举枪反击是件多么罪大恶极的事。
常煜不说话了,好半天,查小刀才伸出手把常煜搀扶起来。
“我送你坐上山的列车,以后出门心点。”
“你,你刚才做了什么?我看到他整个脑袋都爆开了……”
“别问这么多。我可没有某人硬憋瞎话的脸皮。”
一直走到轨道前头,列车隆隆而来。常煜才松了口气。
“谢谢你,查,我又欠你一次。”
“小事,上车吧,回去把伤口包扎一下。剩下的事我来处理。”
常煜点了点头,刚要上车,查小刀又叫住了他。
“常。”查小刀叼着烟卷:“不是每次我都在,不是每次。你要学会开枪。”
常煜苍白着脸,还没完全从刚才短暂的经历中恢复过来,只是哆哆嗦嗦地回答:“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