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越狱,但,我只不过是想逃出去请求救命。

第三,那两名狱警根本不是因为我的刺伤而死!而是死在别人手中。

第四:那两名狱警也不是真的狱警,而是强歼犯冒充,擅闯拘留所。”

铿锵有力的话音刚落,群众位上站起四位高大的男人。

第一位,南景霆,他严肃认真道:“我可以作证,当天晚上我去拘留所看望溪溪,结果拘留所一片漆黑,大门锁着,空无一人,我在外犹豫要不要再等等之时,溪溪突然身体异常跑出来,腿上还留着鲜血,晕倒在地。”

第二位,阮慕枫,他递出几张照片:“这是当晚为兰溪溪小姐医治伤口,以及解她身上之毒的证据,手机自带拍摄时间,不会作假。

且,这是当晚在兰溪溪小姐身体里检测出的**已经敌儿亡死亡之药。”

第三位,是负责拘留事务的老大,他拿出几张罪犯照以及死亡狱警照:

“这两人的确不是我们拘留所人员,从未入档。

并且,他们之前因多次抢钱、偷盗进入过拘留所七次,是惯犯。”

第四位,是医院一名法医,他拿出几张尸体照片:

“大家可以看到,死者脖子上的刀叉伤口仅一厘米,未伤到大动脉,不可能死于失血过多。

而另一名,竹筷入眼,也未伤及眼瞳,伤口仅0.3,竹筷遍断掉,不可能失血过多,也不会活活痛死。

因为兰溪溪小姐在出拘留所时,有让南景霆先生拨打医疗电话救治他们,我们查到的救治时间也很及时,不到十分钟救护车便拉走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