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9章 大明联合驿站(下)(2 / 6)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362 字 2023-05-08

马车的最后一驾便是递运所,递运所原本便是明代运输物资的体系,主要是负责军事物资和朝廷征收的钱粮赋税,所以递运所跟后世的水运一样,属于运量大、但不太追求速度的运输体系。

按照大明早期的规定,递运所“置船,俱饰以红。如六百料者每船水夫十三人;五百料者十二人;四百料以下者十一人;三百料者十人。皆选民粮五石以下者充之。

陆递运所,如大车一辆载米十石者,夫三人,牛三头,布袋十条;小车一辆载米三石者,夫一人,牛一头。每夫一人,出牛一头,选民粮十五石者充之。如不足者,众户合粮,并为一夫。”

早年间的递运所有专门负责的吏员,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另外还设有百夫长。运输任务在陆驿由军卒承担,水路则由各地船户负责。

这种递运运输,基本上采取定点、定线,兼以接力的方法。作为专职的递运业务,递运所把陆路运输和海、河运输很好地组织起来,算得上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但是很可惜,和朱元璋制定的很多其他制度一样,递运所制度也没能坚持住,其在弘治年间时,全国递运所曾高达到324处。然而进入万历年间,高务实经过统计发现,全国的递运所数目早已骤减,最新的统计结果显示已经只剩100多处,差不多到了消亡的边缘。

而略有些尴尬的是,高务实发现朝廷裁撤递运所最快的时期,正是先帝穆宗隆庆年间。仅仅高拱起复回京之后的两年,全国上下便裁撤了113处递运所。

不过,高务实没有因为事涉自家三伯高文正公便讳莫如深,而是详细分析了这种情况的由来和影响。

按照高务实的分析,高拱当初裁撤这些递运所的主要原因其实很简单:嘉靖年间留下的旧账实在太多,朝廷严重亏空,仅拖欠的官员俸禄和各军军饷加在一块儿就高达一千多万两。

考虑到当时朝廷正经的岁入只有四百来万两(地方留存和直接转运九边的田赋粮税是不算的),去掉正常开支之后,每年不过勉强维持罢了。倘若如此下去而不加以改变,那就意味着这笔旧账恐怕要欠到天荒地老。

所谓财政,归根结底就两点:收与支。财政出现了问题,解决办法也只有两个:开源和节流。

高拱的做法是开源节流双管齐下。

开源方面,一边丈量田地,同时推行一条鞭法从国内征银;一边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