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邻居(2 / 3)

而《谷物法案》即将废除,可以预见格兰特家的情况将会变得很差。也幸亏洛克已经从律师学院毕业,进入实习阶段,否则退学将是他唯一的选择。

因为罗尔斯这半个月的“错误引导”,洛克明显已经向第一种情况倾斜,所以昨天罗尔斯才如此不客气的指出他的问题,他现在并没有向罗尔斯学习的资本。

…………

选择了一根黑色镶银手杖,罗尔斯走出了位于区加顿街45号的住所。

今天的天气还不错,太阳难得露了一回面,驱散了往日的阴冷。贝克兰德的天气向来不是很好,加上污染严重,能见到太阳的日子很少。

“阿德里安先生?”

一道有些沙哑带着惊异的女声传入罗尔斯的耳朵。

罗尔斯转头望去,看见一位穿着淡蓝色长裙,戴着镶嵌有紫色缎带的纱帽的女士,是自己对面的邻居,加顿街46号的柯蒂斯夫人。

罗尔斯脱帽行礼道:

“女士,早上好,您依旧那么美丽。”

“早上好,阿德里安先生。”

柯蒂斯夫人回了一礼,疑惑地问道:“今天没有人来接你去事务所吗?”

罗尔斯张了张嘴,掀起一抹苦笑:

“是的,女士。”

“我记得最近接你的那个年轻人叫洛克·格兰特是吧?他挺有礼貌的,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让格兰特先生回去休息一段时间,但忘记通知事务所的马车夫了。”

柯蒂斯夫人捂嘴轻笑道:

“罗尔斯,这可是你的问题了。”

“是的,女士。”罗尔斯痛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完全忘了自己刚刚想把锅甩到洛克身上的想法。

“你现在是要去律师事务所吗?我家中还有一辆空闲的马车,你可以先乘这辆过去。”

罗尔斯再次脱帽,表示谢意:

“非常感谢您,慷慨的柯蒂斯夫人,我今天不用去事务所。”

“哦?我们的大忙人阿德里安先生竟然有一天会不去事务所?真是比今天的太阳更难得一见呢!”

柯蒂斯夫人一家与阿德里安家做了快十年的邻居,对罗尔斯极其了解。自从罗尔斯接手事务所后,除了新年假期以外,每天都会前往事务所,有时甚至会长时间住在那里。如果不是柯蒂斯夫人偶尔还能看到罗尔斯,她都以为罗尔斯搬走了呢。

罗尔斯耸耸肩道:

“忙了这么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