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是抢劫,只要做得不是特别过份,警察也就追几步就算了,那点薪水不足以让他们付出这么大的危险。
罗尔斯进入东区后,至少看见五六起偷盗,都是三四个十来岁的小家伙,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装着互相打闹的样子,你追我跑,撞到些没有经验的路人,趁机将钱偷走,消失在各个小巷内。
而他走在路上,周围五六米之内,根本没有人敢靠近。毕竟罗尔斯现在一脸络腮胡,皮肤黝黑,加上他身材高大,又拄着东区内少有人用的手杖,威慑力还是较大的。
那些小孩虽然年纪较小,但经验十足,知道罗尔斯这样的人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即使有一两个想动手的,也被同伴劝了下来。
但小家伙不动手,不代表别人不动手。
罗尔斯的手杖杖首被他握住,偶尔才会露出来,但有黄金色泽的杖尾可早就让几个家伙手痒难耐,想要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