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节外生枝(2 / 4)

务:“这个倒是简单,我们可以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发一个内部协查通报。”

“以对方的作案手法看,应该是个惯偷,这些家伙不会轻易收手的,很大概率都是被打击过的。”

刘国栋点点头:“小陆做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已经非常详细,我去跟行动组那边说说,看看能不能发个通报,有了相似的人可以通知我们。”

杨森和老白点点头,发个内部协查通报虽然不是小事,但也不是大事。

如果是基层派出所想要发这个协查通报,那是要报告上级层层审批的。

但是如果是刑侦支队发通报,就简单很多了。

当然,这个通报也是有范围的,如果是全国通报,那要求就高了。

一般来说,没有重伤以上的案情,全国协查是不太可能的,而且这要求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已经基本固定。

其实警察办案,和一般人的想象是不同的。

通常来说,一般人认为办案就是把嫌疑人抓住就完了。

但是对警察来说,抓住犯罪嫌疑人往往并不是排在首位的。

最重要其实是固定证据,然后才是抓人,最后审判。

如果证据没固定,哪怕嫌疑人就在面前,而且承认他就是凶手,你也不能抓他。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小型盗窃案难以侦破的原因。

就是因为证据固定困难。

因为盗窃和杀人不一样,杀人了会有尸体,有凶器,会有现场痕迹,绝大多数还会有特殊作案动机。

盗窃就不一样了,除了入室盗窃之类的,一般的盗窃比如偷自行车,自行车都被带走了。

又大多在公共场合,根本没有什么痕迹会很好的保存下来。

至于动机……偷一辆值钱点的车子算不算?

当然,刘国栋发的这个协查通报范围有限,就是海州市公安局管辖的派出所。

这就相当于让自家人去找东西,自己能说的算,如果是要再扩大范围,刘国栋的面子就不好使了。

内部协查通报签发的很快,这种协查甚至不需要秦勇签字。

当然,协查上写的内容也很简单,只是让基层派出所注意有这些体貌特征的小偷。